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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判1年内禁止与赌徒接触

时间:2011-05-24 09:4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新网南阳5月23日电(吴扬 王彬 程远景)近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作出首例禁止令判决,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禁止许某在一年内与赌博人员接触。这一判决已于5月17日正式生效。

  今年44岁的许某是河南省方城县城关镇农民。2010年3月5日至3月31日,许某伙同他人在方城县某乡农户家中开设赌场,每天自23时至次日凌晨3时左右,纠集20人至60人聚众参与赌博。李某为赌场场主,负责赌场的运行及全面工作,开场期间共抽取头钱50万元左右;许某负责吃赔,也就是负责为庄家收取或赔付赌资,营利2000余元。

  方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许某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妨害良好的社会风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但考虑到许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是从犯。同时许某在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及他人犯罪事实,是自首。在庭审中认罪悔罪,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法院对其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的判决。同时,为有利于许某的改造,法院适用《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判处禁止许某1年内再次与赌博人员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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