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记者被指“嫖娼” 状告网站索赔百万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通讯员 金川)记者姜先生不满网站贴吧文章指称其“嫖娼”,将网站告上法院索赔百万元。记者上午获悉,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经姜先生申请后,海淀法院目前已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姜先生曾是北方某报社的编辑部主任,高级记者,多次获得全国、省级新闻工作奖项。 自2005年3月24日以来,网上出现了一篇“黑龙江名记寻欢作恶篇”的帖子,后来还有一篇《“姜先生嫖娼案”处理结果今天揭晓》的文章。 姜先生称,这两篇文章均属捏造,导致他被单位“双开”,妻离子散,身败名裂,本人还住进精神病院。 于是,姜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网站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等100余万元。 对此网站辩称,据了解,姜先生确实有嫖娼行为,并经公安机关处理。 网站称,因公安局行政复议撤销了对姜先生的行政处罚,单位也恢复了姜先生的职位。姜先生在发出律师函后,网站查找了上述贴吧的内容,及时予以删除。 对于姜先生提出的巨额索赔,网站认为姜先生所列举的损失,都是因为涉嫌嫖娼被公安局行政处罚以及被单位“双开”造成的,与网站无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