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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碧投毒案女子终审判刑7年(图)

时间:2011-05-27 09:5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昨日上午,“雪碧汞中毒事件”宣判。宣判后刘晓静立即用手遮住脸。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上午,“雪碧汞中毒事件”宣判。宣判后刘晓静立即用手遮住脸。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 “”追踪

  本报讯 (记者 张媛)“雪碧汞中毒案”昨日终审宣判,一中院驳回投毒者刘晓静及其同伙高星原的上诉,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两人7年、5年有期徒刑。

  多次投毒因感情纠纷

  在昨日的庭审中,刘晓静一直双手捂脸,站在其右侧的高星原也把脑袋偏向右边,二人情绪平静地听完了宣判,都没有说话。此前也是在同一法庭,本案的受害人马赛因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二审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9年11月7日,马赛在西单大悦城用餐时,饮用了女友刘晓静事先开启并投放了有毒物质的罐装雪碧后,出现中毒反应。后马赛在住院治疗期间,称“由自己亲手打开密封饮料”,也因此损害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而被追究刑责。

  而刘晓静之所以这么做,经法院查明系因感情纠纷,其在同伙高星原的帮助下,于2009年10月至11月7日期间,先后三次向马赛的食物、饮料中投放汞,致马赛中毒(本报曾报道)。

  女子曾获被害人原谅

  今年3月,一审西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两人7年、5年有期徒刑,后二人上诉。案件审理期间,马赛曾写信给法院,称“我已经原谅刘晓静对我造成的伤害,请求法院对她从轻处理”。

  对此,终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恰当,因而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虽然二人所犯罪名为故意杀人罪,并曾试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但法院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且属于犯罪未遂,因而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其中,由于刘晓静是主犯,高星原是从犯,且高星原具有坦白情节,因而高星原相对于刘晓静应从轻处罚。

  ■ 对话

  “马赛没事就好”

  新京报:你现在后悔吗?

  刘晓静:对这件事情我很后悔,因为毕竟触犯了法律,对于马赛,我不想说谁错谁对,我只是想说我真没想让他死。

  新京报:你当时怎么想的?

  刘晓静:开始只是想找个人揍他一顿,出个气就完了,可能找的人不对,给我出了这个主意。

  如果我知道这种东西对他会怎么样,我肯定不会做。

  新京报:出了这个后果你觉得是因为没找对人?

  刘晓静:我不想再说了,马赛没事就好。

  新京报:对家里人有什么想说的?

  刘晓静:我相信我的父母已经原谅我了,不敢想孩子,三岁……

  新京报:进来后是不是最后悔对不起孩子?

  刘晓静:不是,是对不起老公,我相信他会等我。

  新京报:等你出来后,孩子已经上学了,你怎么跟他说?

  刘晓静:我们家跟他说我上班了,这件事我不会告诉他。

  新京报:按你说家人都对你很好,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是因为当时跟老公闹矛盾?

  刘晓静:不是,马赛当时是我同事,我们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玩,工作也挺帮我的。那段时间我老公特别忙,我这个人依赖性强,希望有人陪我。

  新京报:你现在还恨马赛吗?

  刘晓静:不恨。

  新京报:对父母呢?

  刘晓静:我希望我妈妈能够保重身体,我头一次觉得对不起她。其实我在里面什么也不缺,但还是想让他们给我送东西,就是想跟家里联系,从小到大没离开他们这么长时间。

| (编辑:S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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