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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5名经理帮助管理卖淫女获刑

时间:2011-06-11 20:4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重庆晚报讯 昨日上午,金龙玉凤国际俱乐部原商务经理和销售经理助理易思含、毛秋霞等5人,因协助组织卖淫被分别获刑八个月至两年。

  据悉,李俊、李修武等人在沙坪坝区金龙玉凤大酒店设立金龙玉凤国际俱乐部,该俱乐部系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有固定的卖淫窝点,数十名卖淫女提供性服务。2010年3月,易思含、胡彬、刘万莲担任金龙玉凤俱乐部商务经理,毛秋霞、雷清华担任销售助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易思含、毛秋霞等人在明知李俊、李修武等人组织他人卖淫的情况下,仍然在该俱乐部担任商务经理或销售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卖淫小姐,起到协助组织卖淫的作用。

  同年10月29日,易思含在家中被抓获。11月1日,毛秋霞在北碚区歇马镇被抓。案发后,易思含自愿退出了赃款4000元,毛秋霞自愿退出6000元。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张亦囝 实习生 李颖

|(编辑:SN03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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