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民政局局长受贿38万一审获刑12年

时间:2011-07-08 08:3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李洁)原安宁区民政局局长段生玉,在上任4年间,先后收受工程承包商以及本单位临时工等奉上的38万元。7月6日,兰州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段生玉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段生玉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段生玉2006年10月底任职安宁区民政局局长,上任后一些人就主动找到段生玉要求帮忙,尤其是一些工程承包单位。2009年9月下旬,段生玉携妻前往北京 参加会议期间,安宁区综合福利中心土建工程的中标承揽单位——安宁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柴某为感谢段生玉的关照,专程赴京邀请段生玉及其妻子前往哈尔滨 游玩。在哈市一宾馆的房间里,柴某送上1万元现金。同年12月下旬,段生玉因病住院期间,柴某前往探视时再次递上1万元的慰问金。转眼春节将至,柴氏兄弟 又提着30万元现金前往段生玉家“提前拜年”,以感谢段生玉对安宁二建的“厚爱”。

  早在2008年12月间,安宁区综合福利中心土建工 程的监理工程中标单位——甘肃经纬建设监理公司项目经理丁某为感谢段生玉,在段的办公室为其送上人民币1万元。2010年5月间,该公司再次中标该项工程 的室外工程监理项目后,丁某再送感谢费1万元。除在工程上“获利”外,2010年8月中旬的一天,在民政局开车的临时工陈某为了能早日转正,给段生玉送上 了4万元现金。

  2010年9月,根据群众的举报线索,经省检察院批准,段生玉涉嫌受贿被逮捕。

  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段生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段生玉受贿数额巨大,因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段生玉有期徒刑12年,扣押在案的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