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俊栋 通讯员李忠勇、李鑫) 7月8日,记者从井陉县公安局获悉,该局打掉了一个特大绑架团伙,将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该团伙分工明确,计划周密,在交易赎金过程中多次变更交易 地点。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杜某具备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曾多年专门阅读研究有关绑架和反侦查方面的书籍,想成立一个“ 绑 架 公司”,专门进行绑架抢劫。 ■案发 大清早煤场内突发劫案 今 年5月1日,井陉县张家庄张某将煤场租给了安某(男,42岁,新乐市人)、周某(女,40岁,新乐市人)、耿某(男,21岁,辛集市人)。5月14日9时 许,他来到煤场,突然发现煤场办公室门被踹坏,自己存放在里屋的保险柜不见了,安某等3人失踪,安某的本田轿车也不在院内。张某挨个给这3人打电话,都是 关机,于是秀林刑警队报案。 办案民警调查发现,有群众反映,5月14日7时许,发现有两辆黑色轿车从该煤场驶出,沿井元公路过了梅庄大桥进入宜沙公路向南方向去了。 5 月16日凌晨,安某突然来到了刑警队。据安某讲述,5月14日早晨6时50分左右,他刚起床就突然来了4个陌生人,开始说是做生意,没说几句就把他和周 某、耿某用胶带绑住,将头蒙住,安某和保险柜被扔到几人开的轿车后备厢里,周某、耿某也被捆绑扔到安某的车里。后来周某、耿某被转移到安某所在的车上,安 某车上的3张银行卡也被搜走。15日早晨,绑匪与安某谈赎金,开始要100万元,最后降到20万元,随后将周某、耿某留作人质,驱车送安某回来途中,逼他 说出银行卡的密码,取了银行卡上的54300元钱。安某被送到赵县境内的一块空地,这才被揭开头上蒙的布,同在那里的还有他的本田车。绑匪给了他1000 块加油费,一个手机,两张卡,让他一张用于向亲朋好友借钱,一张用于联系交赎金事宜。 ■周旋 绑匪数易交赎金地点 从5月18日凌 晨开始,绑匪给安某打电话,以不给钱就撕票威胁其交赎金。专案组决定让安某先交赎金,将人质解救后再适时破案。安某将赎金最后谈到10万元,约定5月20 日20时在石家庄交易。然而到了20日20时,绑匪来电改为21日早晨7时到山东济南天桥服务区交易。次日安某准时赶到济南,又接到绑匪电话,让他上午 10时到山东莱芜服务区等电话。到了莱芜,绑匪打电话要他开车到青兰高速东铁车隧道等候。 安某刚赶到就接到绑匪打来的电话,要他独自将车 开到大桥。安某将车开过了大桥,绑匪又让倒回中间,把钱包好从桥上扔下去。此地周围都是山,山上都是树,地形复杂,从桥上到桥底有30多米高。当日14 时,安某接到绑匪电话,要他到淄博市张店区湖田交警大队门口接人质。 ■抓捕 5名嫌疑人山东落网 办案民警经调查,最终确定 山东省青州市杜某(男,30岁,山东省青州市人,2000年因抢劫被判刑10年,2007年减刑释放)、于某(男,43岁,山东淄博县人,1996年年因 抢劫被判无期徒刑,服刑14年,去年刚出狱)和王某(男,21岁,山东青州市人,2009年因犯包庇罪被判处缓刑)有重大嫌疑。 5月29 日,省公安厅刑侦局大案支队长王占平、石家庄市刑侦支队长刘生吉和井陉县刑警大队长王国生带领民警20余人赶赴山东,在潍坊、青州警方的配合下,兵分三组 实施抓捕。30日1时许,两组民警在青州市一家狗肉馆将杜某和于某同时抓获。随即,另一组民警将王某抓获。经突审,获悉同伙张某(男,31岁,山东临朐县 人,1998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0年减刑释放)和刘某(男,21岁,山东青州市人)的藏匿地点,民警很快将二人抓获,同时缴获了轿 车、钢珠手枪、斧头、匕首、无线红外线报警器、胶带、帽子、口手套等作案工具。 ■手段 关押人质处安报警器 经审讯,几名嫌疑人供 认,杜某在当地开了个小型黑印刷厂,雇用王某和张某当工人,由于效益不好,便多次对王某和张某说:“我以前在河北贩过煤,那边人很有钱,绑回一个人就能捞 十来万。”杜某去德州购买了一批手机和钢珠手枪、匕首、斧头、头套、胶带等作案工具,又找到狱友于某,并借来一辆捷达小轿车。 5月11 日,杜某开车与王某、张某、于某从青州出发,并偷了一辆车的车牌安在车上,在元氏、赞皇县一带的煤场没有找到合适目标,又准备到井陉南张村一煤场绑架他以 前曾拉过煤的老板许某,但发现人多不宜动手。5月14日一大早,他们转到井元公路张家庄这家煤场时,杜某和于某先假装做生意,摸清里面只有3个人,随后几 人一起踢门进来将安某等3人绑架,搜出手机各一部、人民币200余元、价值1000多元的白金戒指1枚,并开走了安某的车,途中将保险柜砸开,取出里面的 1万元现金,随后将保险柜扔掉。15日下午,杜某和王某在送安某回家取赎金,并从其银行卡上分次取出5万余元,杜某与王某将钱平分。在周某、耿某两名人质 被绑匪关押的6天6夜里,一直蒙着眼睛,在关押地点周围还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器。 ■嫌疑人 欲策划成立“绑架公司” 5月21日,得到安某的10万元赎金后,杜某与王某购买了一台伊兰特新轿车,并在潍坊一带购买钢珠手枪一支。 6月10月,几人在阜平县用同样的手段将一个煤场的股东陈某(男,35岁,曲阳县人)和工人张某(男,60岁,曲阳县人)绑架,盗走一个保险柜,取走里面现金5万多元,索要赎金50万元,但因为扔赎金时掉在了桥上,杜某怕被警方跟踪没敢去拿。 据了解,杜某曾多年专门阅读研究有关绑架和反侦查方面的书籍,反侦查能力很强。就在落网当晚,他正准备绑架潍坊某企业董事长的儿子,索要赎金1000万元,还规划了自己作案的“远大目标”:尽快成立一个绑架公司,专门进行绑架抢劫作案,做“贼王”式的人物。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