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思娅)时年63岁的老太温某因殴打海淀法院女法官而被控寻衅滋事罪。昨天,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温某拘役6个月。 据法院认定,2010年10月27日上午8点多,63岁的温某在海淀法院北门外,无故殴打女法官高某的后脑部,致高法官枕部头皮下血肿,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高法官陈述说,当天早上,她走到单位北门传达室时,听到背后有人叫她的名字。高法官回头就看到一名女子冲了过来。“她说‘我是温某’”,高法官回忆称,温某一边辱骂她,一边趁她不备打了她后脑部一拳。当时,传达室内的法警见状后,出门将温某和高法官隔开,不让温某再打人。温某则改为一边谩骂,一边冲高法官吐口水。 高法官说,此后她就进了法院,没有再出来。在整个过程中,她都没有对温某有过任何辱骂或殴打的行为,其他人也是一样。海淀法院法警李某、许某、乔某、郝某、仝某,均证明他们看到经常来上访的温某殴打高法官并向她吐口水。 据了解,因被害人是海淀法院法官,所以根据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此案在西城法院一审。该法院是海淀法院的指定回避管辖法院。 西城法院一审认为,温某无端滋事,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并据此判决温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温某不服提起上诉,否认曾殴打高法官,并要求改判无罪。 市一中院认为,目击证人和被害人的陈述,可以相互印证,证明温某在海淀法院北门外这一公共场所无故随意殴打法官,破坏社会秩序,驳回了温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 |(编辑:SN03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