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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拒绝征地遭警方羁押 在家人签协议后获释

时间:2011-08-02 09:2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陈泉润) 今年3月,公安部制定下发了《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意见》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安部的上述禁令,无疑给那些在征地拆迁中动不动就拉上警察“站脚助威”的官员们带上了“紧箍咒”;于公安机关而言,对领导派下来的协助征地拆迁任务,也更有底气予以断然回绝。但在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并非独立的垂直管理部门,盘根错节的部门关系,决定在征地拆迁遇到阻力时,某些官员还是会“很自然”地求助警方,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才是最为简单和省力的解决办法。殊不知,如此做法,不但有悖于法治精神,也使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公权威信受到戕害。

  近一月前,陆河县河田镇发生一起居民抗拒征地事件。在未发生大规模暴力冲突的情况下,拒征地者被警方临时羁押。

  8月1日,虽然重获自由已20多天,但对于广东陆河县河田镇河南社区丰田村居民彭文展来说,因抗拒征地被抓走带来的心头阴影依旧挥之不去;虽然听说有关部门已经将土地补偿标准提高到了每平方米54元,但这个价格已和他没有太大关系。

  事件

  七旬老翁拒征地

  7月5日下午3点,71岁的彭文展站在自家老屋的宅基地上。火辣阳光下,他佝偻着身子,将4块小石头放在地块四边。面对数米外征地方开来的挖掘机,彭文展想用这种方式表明其对脚下土地拥有权益。

  彭文展儿子彭刚(化名)被拦在了离挖掘机较远的位置,和看场的政府人员理论。彭刚说,自家土地还没有得到补偿,不能推土,有关部门更不能“偷卖土地”。他身边的一位官员纠正道:“这不叫偷卖,叫强卖。”

  几分钟后,彭刚看到,在陆河县公安局某领导的指挥下,几名年轻人抓住其父的手和脖子,将他强行带走。现场影像资料显示,彭刚迎上去大叫“停手”,被开发商方面的人员拦住,并遭拳击,彭刚没有还手。之后,彭刚哥哥彭强(化名)赶到现场,质问在场的陆河县某领导为何抓人。对方回答:“你爸在妨碍施工。”

  随后,彭文展被带上警车。彭强开车挡在推土机前,其妻则捡起地上的石头,扔向挖掘机的钩爪,两人被在场警察迅速制服,并被带到了陆河县公安局。

  彭家人一夜无眠。第2天,彭刚被通知前往县公安局。经协商,他在一张“陆河大道征地款发放结算表”上签下名字,拿到了12025元补偿款。7月6日下午,彭文展和彭强妻获释;7月8日,彭强也回到家中。

  7月29日,陆河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并不了解彭文展家土地被征一事的详情,只知出动警察缘于治安问题。记者随后拨通了汕尾市公安局宣传科一位干部的电话,他表示不知此事,也“不知公安部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记者致电陆河县公安局一负责人,他表示正在出差,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又拨通了7月5日在征地现场的陆河县某领导的电话。得知记者意图后,他让记者把手机转交给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二人通话后,该工作人员挂机,交还给记者。记者立即再拨打过去,该领导手机已关机。

  探因

  补偿价格谈不拢

  2009年9月,因建设陆河大道,彭文展等数十户丰田村居民房屋被拆迁。彭家被拆掉3层楼房1座,建筑面积267平方米,每平方米获补偿400元;被拆瓦房1座,建筑面积22.14平方米,每平方米获得补偿200元;加上拆迁期间的租房费用等,彭家共获补偿款20余万元,并得到附近一块190平方米的宅基地地皮。对上述补偿条件,彭家表示接受。

  在拆迁过程中,彭家多年前遭台风损毁的祖屋被一同推平。彭家认为,祖屋虽已倒塌,但仍应按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而征地方却认为,倒塌祖屋属空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47元的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虽然有关部门称,每平方米47元的价格已高出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13元,但因在祖屋土地性质认定上存在较大分歧,彭文展一家拒绝领取补偿款。在他们看来,有关部门之所以坚持以“低价”补偿,是为了能够在土地出让中获得更多收益。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围绕陆河大道征地问题,部分丰田村民和有关部门间的纠葛已持续了10年。

  根据陆河县政府发布的数份征地公告,2000年至今,因建设陆河大道,该县至少已征地400亩,其中多为丰田村土地。按照村民说法,“许多土地被拿去搞房地产开发。”2006年,丰田村被征耕地100亩,用于在陆河大道旁建设“聚福苑”和“吉康花苑”小区,村民每平方米土地获得47元补偿。上述两幅土地出让价格每平方米超过1万元。

  从征地到出让,数百倍的价格差距,让一些丰田村民感觉吃了大亏,也让他们对征地拆迁补偿价格的心理期望底线不断提升。

|(编辑:SN01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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