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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为房产与精神病老人结婚 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时间:2011-08-13 09:2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为达到占有老人房产的目的,保姆竟带着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老汉办理结婚登记,并将老汉名下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老汉的法定监护人在发现保姆的行为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老汉与保姆的婚姻无效……

  案情回放 保姆“骗”婚 

  任老汉无儿无女孤身生活多年,患有精神分裂症及有脑梗塞史。几年前,任老汉的妹妹为他雇了一个保姆尚某。转年,任老汉的兄弟姐妹为其买了一套房,归老汉居住并登记在他名下。没想到,去年5月份,保姆尚某竟与任老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老汉的法定监护人任女士以任老汉的名义将尚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婚姻无效。

  庭上,任女士作为任老汉的法定代理人诉称,尚某在原告法定代理人及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0年5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将任老汉名下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被告尚某则辩称,与原告是通过某热线相识并于当年举行婚礼,因为自己子女不同意没有领取结婚证。原告患病后也是尚某一直悉心照料,她否认自己是任某的保姆。尚某声称两人感情好,是原告坚持将房产过户到其名下。

  法院审理  婚姻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鉴定结果表明,任老汉患有精神分裂症及有脑梗塞史,目前处于重度智能损害状态,因此推定任老汉在去年5月期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任老汉与尚某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双方婚姻无效,双方结婚证被依法收缴。任老汉的代理律师、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时岩律师表示,任老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动,其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除使无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增加的情况外,例如同意继承房产等)是无效的。

  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婚姻无效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该判决不能进行上诉、再审等程序,这种案件的一审判决即案件的终审判决。

  新报记者 宫伟 实习生 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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