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老农协助好友安乐死被判两年

时间:2011-08-15 08:5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新华网南昌8月13日专电(记者 胡锦武)因好友长期遭受精神疾病折磨并多次请求协助其自杀,现年70岁的江西省龙南县老农民钟义纯遂帮助将其“活埋”,导致66岁的曾庆香窒息死亡。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钟义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的判决。

  曾庆香为毗邻龙南县城的桃江乡水西坝村人。2010年10月20日凌晨,龙南县公安局接到曾庆香的儿子曾东良报案,称父亲失踪后,警方很快在钟义纯家后山栗树下一土坑中发现了曾庆香的尸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下半年,钟义纯与曾庆香认识并成为好友,此后,曾庆香多次提及身体有病央求好友帮助其自杀。2010年10月19日,二人来到钟家后山上,在服用安眠药后,曾庆香躺入事先挖好的土坑内。大约十五分钟后,钟义纯见呼叫对方没有回应,就按此前约定将其掩埋。但据法医的尸检结论显示,死者曾庆香眼睑有充血,心肺表面也有出血,系窒息死亡。这意味着,曾庆香被掩埋时,并没有死亡。

  法院认为,钟义纯主观上并不希望被害人曾庆香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鉴于被告人只实施了用泥土填埋行为,属情节较轻,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龙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并判处钟义纯赔偿被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8.3万余元。一审宣判后,钟义纯不服判决,认为自己并无主观杀人故意,应判无罪,遂提起上诉。

|(编辑:SN03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