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8月16日电(通讯员 樊军龙 孙良义) 日前,经安徽省涡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对涡阳县闸北镇席楼村村委会主任马平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将其退交的赃款依法发还给涡阳县闸北镇人民政府。 马平,男,49岁,任闸北镇席楼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在青阜路增建二线改造时,国家占用该县闸北镇席楼行政村35.86亩土地,按照每亩补偿给被 征地户19000元标准,共计补偿给该村681340元,并分别于2009年1月12日和1月14日,通过转账的方式打入该行政村在涡阳县城关信用社设立 的专用帐户。同年1月,马平又从施工队支取发放给该村取土占地补偿款90000元。共合计经手领取770580元土地补偿款。该土地补偿款由时任席楼行政 村村委会主任的马平负责管理、发放。除647351元及时支付给占地补偿户外,余款123229元被其挪用于个人窑厂经营。马平在以证人身份接受侦查机关 询问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将上述挪用的公款123229元全部退出。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