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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委书记诈骗挪用公款被判14年

时间:2011-08-24 08:2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新华网昆明8月23日电(记者 颜牛)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政法委原书记杨克猛挪用公款、伙同其情妇杨静进行诈骗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认定的事实和相关法律判决如下:被告人杨克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杨静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介绍,被告人杨克猛在任云南孟连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55万元给与他长期非法同居的杨静从事无证经营卷烟及赌博等非法活动。2008年8月至2010年5月间,被告人杨克猛、杨静以能帮忙调动工作、做生意需周转资金并给予高额回报、低价购买卷烟、购买土地等为名,骗取芮某等16人的1162.91万元。

|(编辑:SN00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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