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记者 石丰森)“我没想到偷了4元钱会被刑事拘留。”当民警告知马某将被刑拘后,马某惊讶地说。近日,马某被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批捕,随后将被起诉。他是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扒窃入刑”嫌疑人中涉案金额最少的。 8月2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获悉,自8月1日开展打击扒窃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该支队已破获各类扒窃案件36起,抓获扒窃嫌疑人21人,全部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13人。 民警介绍说,8月3日,在北园春车站处,马某偷了一名市民的现金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缴获赃款4元。此外,8月2日,张某在公交车上偷了一个钱包,内有20元现金,张某被刑事拘留。10日,伊某扒窃一副价值258元的眼镜后被抓获,同样被刑拘。 便衣侦查支队支队长江禄有说,便衣侦查支队结合“亚欧博览会”安全保卫,开展了严厉打击扒窃犯罪专项行动,对重点公交线路、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加强了便衣巡控力度,并对抓获的扒窃犯罪嫌疑分子采取“零容忍”,一律予以刑事拘留。 便衣侦查支队法制科科长李华说,《刑法修正案(八)》未实施前,只有扒窃在1000元以上的才会按盗窃罪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扒窃不足1000元的只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最多拘留15天。而现在,只要是扒窃,不论金额多少,都会予以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1月—7月公交车扒窃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7.5%。但因扒窃案件存在抓捕难、取证难、处理难等问题,特别是扒窃案件适用盗窃罪1000元的起刑标准,案值1000元以下的案件对作案嫌疑人只能行政处罚,严重影响对扒窃犯罪的打击震慑力度,扒窃案件发案始终居高不下。 |(编辑:SN05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