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 天上人间 ”老板获刑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建辉 吕铁星 肖全凯) 曾经在江湖上猖獗一时的湖南衡阳“黑帮”“天上人间”团伙得到了法律的严惩。8月23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尹健为首的 “天上人间”涉黑案34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其中老板尹健被判有期徒刑20年。另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人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被判5至15年有期徒刑的有18名,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名。 尹健,绰号“东北佬”,1969年10月生,湖南省衡阳市常宁人,系衡阳市天上人间饮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 “天上人间”除为吸毒、“打K”人员准备打碟机、提供吸毒用的刮板、吸管和嗨服等便利条件外,还特设美女模特队,明码标价卖淫。尹健掌控着整个“天上人间”的重大决策和经济命脉,明确了手下组织成员的职责分工,制定了组织规矩和纪律,承担了所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费用开支和组织成员的福利待遇。(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因涉及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九项罪名,尹健被判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2000元。 为了让自己的“生意”受到保护,尹健把时任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副局长的陈小平和禁(缉)毒大队长贺航国拉下水,并向两人分别行贿6万元、1.75万元,免费向两人分别提供“天上人间”包厢服务40余次、10余次,免单金额达15万余元。23日,法院以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石鼓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陈小平有期徒刑5年,石鼓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贺航国有期徒刑1年8个月。 被告人刘飞、田维维等其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20年至2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被告人汤俊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宏东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衡阳中院判处的第一起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同时判决限制减刑的。(本报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fazhizhoubao)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