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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自称价值连城金刚石被盗 因警方未破案上访

时间:2011-08-26 08:3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8月17日,汉中人民来访接待室的工作人员告诉冯介福,“如果公安机关没给书面回复他们也没办法”,冯介福只好拿着材料走了    8月17日,汉中人民来访接待室的工作人员告诉冯介福,“如果公安机关没给书面回复他们也没办法”,冯介福只好拿着材料走了
 8月17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两位领导接访了冯介福,但是拒绝提供书面答复  8月17日,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两位领导接访了冯介福,但是拒绝提供书面答复
冯介福提供的被盗“金刚石”资料图片 冯介福提供的被盗“金刚石”资料图片

  冯介福自称一块价值连城的金刚石被盗。报案后,警方一直没有侦破案件,老人认为案件有诸多嫌疑,甚至怀疑有人昧了他的“金刚石”。

  冯介福上百次到国家、省、市、区各级单位上访,最后都被批转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但是,汉台分局一直没有给老人一纸答复。

  8月17日,冯介福再次来到汉中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设立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将信访材料交给工作人员。这次,他得到的答复是材料将会被转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

  68岁的冯介福,原籍汉中,在新疆当兵复员落户当地,户籍所在地是新疆玛纳斯县旱卡子滩乡东岸村人。“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他们是否应该给予我书面答复呢?”冯介福踮起脚、伸长脖子询问道。“这要看人家汉台分局的了。”里面的工作人员说。

  冯介福气呼呼地拿起材料走了。为了一块“金刚石”,老冯已上访了上百次了。

  意外之喜天山下捡到“金刚石”

  68岁的冯介福眼不花、耳不聋、思维依然敏捷,甚至头发都是乌黑的。

  1963年,冯介福从老家汉中前往新疆当兵,4年后,复员留到了当地。脑子灵活的他在东岸村里当会计,有时候做点小生意。1989年,冯介福从别人手里分包了一点小活,给新疆哈密铁路分局菜市场附近砸石头。就是将天山一处山头上的大石头炸掉后再砸小,然后将碎石块铺到铁路上。

  “砸石头时我突然看到小山包上有一个东西发光,就跑过去捡起来。”20多年后,冯介福对此仍记忆犹新。

  冯介福看到,这块石头是由颗粒状物品组成,拇指大小,在太阳下折射出耀目的光。“是不是金刚石呢?”他脑海里立刻跳出这样的疑问。

  冯介福上学时曾学过这方面的知识,“看着很像”。

  小包工头冯介福很兴奋,他小心的不让其他人看到,拿着石头立马跑到宿舍,飞快地打开门又将门紧紧关上,随手拿起墙角一个“天山”啤酒瓶子就划,嗞的一声,瓶子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划痕。

  接着,他又在水泥地上用力划了几下,水泥地上就是几道深深的白色的划痕。“我再一看手里的石头,完好无损,肯定就是金刚石了。”2011年8月16日,冯介福告诉华商报记者。

  派上用场“金刚石”作价入股做生意

  当时,冯介福想尽快将这块石头出手,结果没有人要。“那时黄金和白银的价格都非常低,交易也非常少,谁要金刚石呢。”冯介福说,当时这块金刚石估价是20万元,“在1989年那时候可不是小钱,只是没卖出去”。

  后来,冯介福带着“金刚石”回到了老家汉中。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刚退休的南郑县武装部部长王信贤。2011年8月16日,在汉中市汉台区军干所王信贤家里,79岁的王信贤证实了这一点,“我当时刚从南郑县武装部部长退下来,就认识了冯介福”。

  1992年,王信贤、冯介福和当地一个叫王英的人一起合伙做煤炭生意。“冯介福没有钱入股,我找人鉴定过这块石头,确实是金刚石,于是就让老冯用这块石头入股。”王信贤回忆道。

  王信贤补充说:“我们家是蓝田人,那里出玉石。所以我对这方面知识了解一些。”

  冯介福告诉华商报记者,这块石头作价1万元被抵押到王英手里,大家达成协议,以后赚了钱冯介福再用分红将它赎回去。合伙做了4年生意,给冯介福分了几万块钱,冯介福拿出一万元钱交给王英,将金刚石赎了回来。

  不过,由于另一个当事人王英已经去世,这个抵押过程记者已无法证实。

  痛失宝物“金刚石”自行车筐内被盗

  随后多年,冯介福一直对自己当年的一次轻率举动后悔不已。“那么值钱个东西,我咋能随便放在车筐里。”

  2002年5月8日,一个叫陈万福的朋友听说冯手里有一枚“金刚石”,就约冯介福拿过来看看。

  早上8时,冯介福拿着“金刚石”来到陈万福家,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冯介福此前一直把“金刚石”藏在防盗裤头里,从不离身。那天他解开裤子拿出来,“当时人家还笑话我太小心”。

  陈万福和朋友看完“金刚石”后,认为应该将这块“金刚石”卖到上海工具厂,少说也能卖几百万。“陈万福提出由他拿去卖,我不放心,就没有答应。”冯介福说。

  此时,院子一个叫彭瑞端的房客也过来看热闹。“彭瑞端出于好奇,拿着金刚石在水泥地上划了几下,还用铁锤子砸了几下,结果金刚石没有一点事。”冯介福说。

  一起来看热闹的还有另外一名女房客。看到有女房客在,他不好意思当面再将“金刚石”塞回防盗裤头,随手就放到上身马甲的口袋内。中午12时,冯介福骑着自行车回家。

  冯介福车子后面驮着一大包买来的便宜衣服,骑着骑着汗就下来了。于是将装有“金刚石”的马甲脱下来,放在自行车前面的筐子内。

  在骑到汉中市石马坡桥头时,车后的东西蹭住了车轮胎,他就下来重新绑行李。

  冯介福回忆道:“就在此时,一名过路的小车司机对他乱喊,喊什么我没听见。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等绑好行李,发现放在车前筐的马甲不见了。我一下急了,抬头看到一个男子骑着自行车在前头拼命跑。”

  冯介福立即骑车追赶。赶到桥下时傻眼了,下面的自由市场万头攒动,人群无边无际……

  朋友告知“金刚石的案子破了”?

  对冯所讲的这个过程,记者试图联系陈万福了解情况。陈万福所在的企业财务部清欠工作人员赵刚说,陈万福已失踪近10年,并有100万货款没有交到企业,他们曾经和汉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路彦录多次寻找陈万福未果。

  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彭瑞端,也没有联系上。

  熟悉老冯的人都听说过这个事情,但都没有见过他的“金刚石”。大家都怀疑冯是不是被人下了套:要不然怎么这么巧,刚好那天他把“金刚石”放在马甲里,马甲就被人拎跑了。

  丢了宝贝,冯介福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报案。他回到家中,写好报案材料,第二天向汉台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及北关刑警中队和汉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警。同时他还委托朋友先报警,但此后警方一直没有消息。

  2002年7月,工地上的包工头看见冯介福就说:“老冯呀,你还在这下苦,昨晚电视都播了,你的金刚石案子破了。”7月29日,冯介福一早就跑到汉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被告知确实破获了一起金刚石案件。

  冯介福说:“刑警大队办公室进门靠左手第一张办公桌的警察说,是北关刑警中队破获的,他还用手比画了一下金刚石的个头大小,并估价30万元以上。”

  冯介福立即又跑到北关刑警中队,一接待他的民警说:“你将案子报给谁,就去找谁好了。”冯介福说,当初接受报案的民警根本没说自己的姓名,也没有做笔录,他真的记不清给谁报的案。

  没办法,冯介福只好在当年8月3日第二次给北关派出所和北关刑警中队报案,并且还给了一张金刚石的照片。

  此后,由于身份证和金刚石一同丢了,“没有身份证,啥也干不成”。8月7日,冯介福返回新疆补办身份证。

  同年11月底,冯介福再次回到汉中,他记得曾将报案材料交给了汉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何文江。他找何文江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时,“何文江说报案材料丢了”。

  检察官作证“老冯应该有过一块金刚石”

  “金刚石”丢了,报案材料也丢了,这下啥也说不清了。破案找到的那块金刚石,是否就是自己的“金刚石”?谁也不知道。

  冯介福说,从2003年开始,他开始到各级机关上访,至今至少上百次。在他的一份上访材料中记者看到,“我向汉中市公安局、汉中市(委)政法委、公安部信访,希望通过上级督促汉台公安分局认真对待我的案子,给我一个明白。但是,尽管上级将我的求助信件批转给汉台公安分局查处,而他们置之不理,仍然如故,既不查、也不答。至今没有给我半个字的书面答复,连《信访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书面答复)都不执行……”

  由于各方最终将信访材料都批转到汉台公安分局,而该局就是不给书面答复,于是冯介福越发怀疑公安机关内部有鬼——有人昧了他的“金刚石”。“不管什么情况,公安机关为何不给我两指宽一个纸条条呢?”冯介福伸出右手的中指和食指比画着。

  记者注意到,国家信访局、陕西省信访局、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等部门给冯介福均有书面答复,唯独办理该案的汉台公安分局没有给冯介福出过任何书面答复。

  2003年,冯介福开始到汉台区检察院上访。“检察院信访室感觉事情重大,将材料转给反渎职侵权科”,汉台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依然记得此事。

  该科科长范汉强说,因为没有直接证据,他们了解后也没有进一步调查。

  当年的公诉科科长曾敏多次了解过冯介福的事情,如今的曾敏已是汉台区检察院检委会办公室主任,“据我了解,老冯不会说谎,他应该拥有过一块金刚石”。

  曾敏也认为,因为没有直接证据显示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有违法行为,所以检察院最终无法介入。

  不知何因汉台警方一直没给书面答复

  8月17日,汉台公安分局主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付某和纪检委书记牛某,带领信访和纪检人员再次接待冯介福。

  他们答复冯介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在北关派出所、北关刑警中队和分局刑警大队均没有发现冯介福的报案材料。冯介福也没有委托过人向警方书面报案。

  同时警方解释,2002年7月,汉台公安分局确实破获了一起盗窃金刚石案件,最后经过警方向一审和二审法院了解,所盗金刚石为汉中市某企业的人造金刚石,和冯介福丢失的金刚石无关。

  此间,汉台公安分局出示了大量的资料。记者看到,这些材料绝大多数都是分局写给上级部门的汇报材料。

  记者注意到,警方的调查显示:时任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的何文江回忆,一天,冯介福向他口头报案,说自己的金刚石丢失了。何文江说让冯介福去北关派出所报案。

  对此该分局纪检委书记牛某的解释是,公安机关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归辖区派出所先受理。

  在另外一份材料上,冯介福一位朋友证明,他曾经给北关派出所电话报警称,冯介福的金刚石被盗。

  在采访中,汉台公安分局信访室一名叫张树成的民警说,他好像记得曾经向冯介福给过书面答复,但冯说没有。

  最后,张树成翻阅相关卷宗后说,确实没有给冯介福书面答复。

  “为何冯多年上访,汉台区公安机关就不能给一纸书面答复呢?”对于记者的提问,牛某说:“已经多次给予了口头答复。”但不提没有书面答复的原因。

  在接访结束后,冯介福再次提出索要书面答复,汉台警方依然没有答应。

  冯介福丢失“金刚石”事件目前是否立案?牛某说,由于没有找到报案材料,警方多次提出给冯介福重新立案,让刑警队介入调查。但是,冯介福以曾经报过案为由拒绝再次立案。

  目前,是否立案呢?汉台警方上述两位负责人说“不清楚”。

  冯介福4个儿女都在新疆,他常年上访,儿女们因为工作原因,已经无法照顾他。老伴也离开他住在新疆儿女家中。为了继续上访,冯介福平时靠在食堂打工和替家属照顾病人维持生计。

  冯介福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丢失的“金刚石”有400克拉,现在市场上每克拉金刚石价格3万元,算下来这块“金刚石”的价值1200万元。“不是小数目,搁谁都可能动心”。

  ■新闻链接

  金刚石

  金刚石,俗称钻石,是一种由纯碳组成的矿物。金刚石是自然界中最坚硬的物质,有许多重要工业用途,如精细研磨材料、高硬切割工具、各类钻头。还被作为很多精密仪器的部件。

  金刚石有各种颜色,从无色到黑色都有,以无色的为特佳。金刚石的折射率非常高,色散性强,这就是金刚石为什么会反射出五彩缤纷闪光的原因。

  1977年12月21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常林大队,女社员魏振芳发现1颗重158.786克拉的优质巨钻———中国最大的金刚石,全透明,色淡黄,可称金刚石的“中国之最”,被命名为“常林钻石”。

  世界金刚石主要产地有澳大利亚、扎伊尔、博茨瓦纳、俄罗斯等。

  ■专家说法

  基层矛盾最好就地化解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建国认为我国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显然,汉台公安分局并没有按照此规定办理。这样不但使得信访人对公安机关产生不信任,造成不断上访;也增加了公安机关的负担,使得公安机关被动地疲于应付,也不利于化解基层矛盾。

  西安工业大学法学教授郑升旭认为中央一直提倡就地化解矛盾,当地公安机关不按照信访条例办事,无疑损害了本身以及上级公安的形象。从某种情况来看,被盗“金刚石”的下落也许永远无法解开,但办案程序应该可以公开,依法办事给当事人答复,不但有利于洗清自身嫌疑,也可以将由此引发的上访所占用的行政资源解放出来,做更多的更有益的事。

  本报记者崔永利文/图

|(编辑:SN01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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