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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开皮包公司骗145万余元

时间:2011-08-30 07:4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刘杰)男子田中开了家皮包公司,两年期间以高额回报、安排工作等理由骗取多人145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田中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1.1万元。 

  田中现年28岁,大学毕业。2008年9月,他开了家“内蒙古元盛借贷公司”,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实质是皮包公司。而后,他在朝阳区望京地区忽悠安先生、温先生等人,声称投资自己的公司可以获得高额回报。 

  短短3个月,田中便骗取了98万余元。 

  2009年底至去年,田中以能帮对方安排到国家机关工作为由,骗取杨先生等人34万元。事情败露后,田中去年9月到警方自首。他还交代,2007年初,他以做焦炭生意急需周转资金为由,骗取仇先生等人1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中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1.1万元。

|(编辑:SN00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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