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男子欠人两万元突然去世 法院判其妻女共同偿还

时间:2011-09-07 08:58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12年前,市民沈女士的丈夫、高小美(化名)高小丽(化名)的父亲老高借了姜先生两万多块钱,并且约定好利息按月利率1% 计算。6年前,五十来岁的老高突然撒手人寰。但他欠姜先生的钱却没有还。这该咋办?

  姜先生在老高生前和死后多次到老高家里要钱,但都未能如愿。尤其是老高死后,沈女士称跟姜先生立字据的不是自己,她不还;高小美和高小丽也说父亲死后她们放弃了继承权,这钱也轮不到她们还。沈女士娘仨儿说“钱是他借的,要钱,你问他要去。”但人死了,怎么要?不知该如何讨回钱的姜先生在老高死后第六年一纸诉状将沈女士、高小美和高小丽告到了崂山法院。

  据崂山法院的工作人员说,庭审时双方各执一词。姜先生出示的字据说明借款一事确确实实,老高的确跟姜先生借了21000元,并且说好每月利息按0.01元计算,即月利率为1%。但沈女士却认为老高借款一事自己一概不知,钱也没花到自己和两个女儿身上。尤其是老高的两个女儿,觉得姜先生告自己告得很冤。“爸爸的遗产,我们根本就没继承,凭什么让我们还呢?”高小美高小丽以未继承遗产为由称自己不该偿还父亲的债。

  崂山法院认为,姜先生出示的字据符合法律规定 ,是有效的 ,证明老高借钱一事为事实。老高是在婚后借的钱,且借钱时并没有约定由老高独立来偿还,按照法律规定 ,这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也就是说,老高的妻子沈女士得跟老高一起来背这个债。而老高的一对女儿,虽然老高死后称自己未曾继承老高的遗产,但是她们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也就是说,你没证据证明自己放弃财产继承了,所以就等于是你继承了财产,那就得继承债务。因此该二人应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原告负连带还款义务。

  法院最终判定,沈女士及其两个女儿需要共同偿还老高生前欠下的这21000元的债务,且要按照月利率1%连本带利一共四万多块钱还给姜先生。 见习记者 袁淑君

分享到:

|(编辑:SN01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