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张南) 10月10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来了一个特殊的人,他就是这段时间一直被规劝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民警惊喜之余又愁眉紧锁,刘某是位聋哑人,根本没办法正常沟通。 “十一”刚过,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预审科在梳理逃犯信息时,发现一名佳木斯籍犯罪嫌疑人刘某,2006年3月5日因非法拘禁他人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经调查,刘某目前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居住,在佳木斯警方的配合下,民警联系到刘某的家人,对他们讲明相关政策。在家人的劝说下,刘某同意投案自首。 10月10日下午,刘某从佳木斯市来到长春市经开区分局,一进预审科,一个难题摆在民警面前。刘某是位聋哑人,他比划的内容民警看不懂,民警说什么他也听不见,而刘某还不会写字,根本没办法完成审讯过程。 昨天上午,办案民警请来手语老师赵明玉,终于解决难题。手语老师赵明玉一边比划着手语,一边口述。刘某看到手语后,也用手语回答,赵明玉边看边向民警“翻译”。 刘某交代称,在2006年3月5日他与妻子去向别人要钱,这一过程中自己被殴打。后来,他回了佳木斯市,与妻子离婚了。他是在最近才知道自己被警方通缉了。但是,警方的调查却显示,被害人是被刘某等人殴打并非法拘禁的。刘某交代的内容与当时部分案情不符,需要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属于投案自首,按照目前的相关政策,可能会从轻处理。 清网行动系列报道 分享到: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