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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病故续妻与继子女抢房

时间:2011-10-20 09:32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陈霞)赵梅的第二任丈夫刘某因病去世后,赵梅和继子女为了遗产分割开始了长达一年的官司。10月10日,兰州中院对该案终审判决,按照赵梅丈夫生前所立遗嘱,房屋归赵梅继承。

  刘某和前妻生有一儿一女。2008年,已退休的刘某经人介绍与赵梅再婚。再婚后,刘某的子女常回家探望父亲,一家人的生活也算融洽。2010年5月,刘某患重病住院期间,赵梅和继子女轮流到医院照顾。1个月后,刘某留下遗嘱,要求把自己名下的房屋留给赵梅,同年8月,刘某去世。刘某的子女提出,房屋、住房公积金这些都该由他们继承。赵梅拿出遗嘱,继子女却认为,房屋是他们父亲的婚前财产,与赵梅无关,并将户口本、产权证等全部拿走,致使房产无法过户。 2010年9月,赵梅将继子女告上法庭,请求确认房屋的继承人。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将个人财产的处分讲得很清楚,遗嘱合法有效。判决争议房屋由赵梅继承,被继承人的住房公积金3人平均分配。宣判后,继子女不服判决向兰州中院提出上诉。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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