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2003年,山西人刘师超速驾驶大货车将一公交车撞进路边水沟,致2死10伤。事后他改名刘帅,在外逃亡8年。昨日,刘帅在昌平法院受审,被判决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事发后拦拉煤车到河北 2003年3月14日6时50分许,刘帅和王某开一辆拉煤的大货车途经昌平区顺沙路百善村口。据刘帅称,其连续开了近12个小时,当时有些困,等发现前面的面包车时,赶紧刹车并打轮,但还是把面包车撞翻。他喊醒正睡觉的王某报警,自己则拿了100元下车,跑出一段距离后拦了辆拉煤车到了河北。 但公诉人举证称,刘帅所称的面包车其实是辆昌1路公交车,事故致两名男乘客当场死亡,其余10人受伤。王某根本没报警,而是打车逃离了现场。交警认定刘帅负事故全责。 逃亡8年在内蒙古落网 公诉人称,经查,刘帅原名刘师,生于1962年,山西大同人。他和王某给大货车主当替班司机。事后,车主称曾和刘师通话劝其自首,但刘未听,此后杳无音讯。直到警方查询当地户籍资料发现,2003年刘师改名为“刘帅”在外打工,2008年前后举家迁往内蒙古。今年7月,警方在内蒙古将其控制。 被认定交通肇事罪获刑 昨日受审时,刘帅满脸胡碴儿,显得异常憔悴。对于指控,他表示认罪,但称当时以为撞的是辆面包车,担心被打就逃走了。其律师提出,刘帅已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加上当时曾委托王某报警,希望法庭轻判。 对此,公诉人反驳称,刘帅当时车速超过60公里/小时的限速,事发后没报警没救治伤者,在外逃亡8年既没自首也没联系赔偿受害人,犯罪情节应认定为特别恶劣。 经审理,昌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刘帅判刑5年6个月。刘帅表示服判。 ■ 对话 “东躲西藏的日子不好过” 记者:当时为何不报警? 刘帅:我自己没手机,下车看了一下,觉得伤的不轻,怕被打,就跑了,让王某帮我报警。 记者:你改名为“刘帅”是为逃避发现吗? 刘帅:我今年才改名叫刘帅。户籍里怎么在2003年就改成“刘帅”的,我不清楚。 记者:8年间,你都去了哪里? 刘帅:山西、内蒙古、河北,哪里需要打零工的,我就去哪里。和家里都不敢联系。东躲西藏的日子不好过。 记者:那你为什么没自首或者联系赔偿伤者呢? 刘帅:我没钱。一直没打听过此事,也不知道到底那些人伤成什么样了。这些年一直也没想这事。 分享到: |(编辑:SN00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