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婚姻不保低价转移房产,妻子愤怒“索房”,兰州中院对该案终审宣判—— “花心丈夫”卖房契约被判无效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郭玉红)尽管许下“如若再犯、净身出户”的承诺,但积习难改的花心男不仅再次包养情妇,还私自将自己名下一套市值百万的房屋以20万元超低价“贱卖”给亲弟弟。愤怒的妻子将串通一气转移财产的兄弟俩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卖房协议无效。10月20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男子与其胞弟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无效。 转移财产花心老公“贱卖”房产 已经人到中年的刘磊、王梅夫妇俩,这些年一直为刘东的“偷腥”恶习纷争不断。王梅为保全家庭,在刘磊写下“如若再犯、净身出户”的保证书后,忍辱给第三者支付了2万元的“同居安抚费”。2006年,刘磊获得单位购买优惠福利房的资格,夫妇俩支付了25万余元后买下了一套面积160平方米的房子,产权办理在刘磊名下。可是没过多久,故态复萌的刘磊竟公然在该房包养了一名网上结识的情妇。当时,因在外地求学的女儿患病,王梅始终奔波在为女儿医病的路途上,对刘磊的背叛浑然不知,直到声称已有私生子的情妇致电王梅要求“交易刘磊”。这一次,刘磊起草了“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并将名下房产以20万元的价格过户给弟弟刘向。 瞒妻卖房法院认定协议无效 2010年5月,身心憔悴的王梅无奈之下将丈夫和小叔子一并告上了法庭,认为刘氏兄弟有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嫌疑,要求法院判决兄弟俩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孰料,刘磊在收到应诉通知的次日,就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不过因为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纠纷的诉讼在前,该离婚官司遂被法院裁定中止审理。2011年8月,城关区法院对该房屋买卖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诉争房屋系王梅与刘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磊购买所得,该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刘磊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弟签订房屋买卖契约转让该房屋,侵害了王梅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判决,刘氏兄弟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无效。一审宣判后,刘氏兄弟提出上诉。 终审判决薄情男输了官司 二审庭审时,刘氏兄弟并未出庭,他们的代理律师提交一系列证据,提出该房屋有近一半房款系刘磊之弟刘向出资且实际占有,要求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审理确定,该套房屋系刘磊和王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故刘磊转让房屋必须经过王梅的同意。同时,刘向交付的房款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最终,法院认定刘氏兄弟的交易行为侵犯了王梅的权利,当属无效。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分享到: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