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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参与抢劫被判缓刑期内禁入网吧

时间:2011-11-01 08:5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中新网茂名10月31日电(梁盛 李迪 冯艳) 广东茂名信宜市人民法院31日通报消息称,当地一名15岁少年小强因参与抢劫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法院部门还对此案发出首张禁制令,小强在缓刑期间严禁进入网吧。

  信宜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称,禁制令不是一种新的处罚方式,小强误入歧途是因为沉迷于网络,如果在缓刑期内自由进入网吧,很可能会再次犯错,实施别的犯罪。按规定,如果在三年的缓刑期内,小强违反了禁制令进入网吧和娱乐场所,就会被撤销缓刑,回到监狱服刑。

  据了解,小强是信宜市人,原本一直和父母在广州生活,因沉迷于网吧而辍学,后因小事与父母发生争吵后就赌气一人回到老家生活。他到信宜后打电话告诉父母自己住在朋友家里,其父母信以为真,而实际情况是小强在信宜的网吧认识了阮某彪、陈某生等人,阮某彪等人邀请小强一起在出租屋居住,并包吃包住。后来阮某彪等人商量要去抢劫,就叫小强一起参与。

  去年9月28日凌晨,阮某彪与同伙驾驶摩托车,携带作案工具到信宜市水口镇双狮信塘口水泥路附近山边,用铁水管打烂钩机驾驶室的玻璃,然后用电线将看守钩机的裴某成的手脚捆绑,当场抢得钩机配件电路板和仪表台等零部件,钩机电池两个,被害人裴某成的七喜牌手机一部,男装125C摩托车一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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