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经理受贿暴露高速路采购潜规则 收好处帮忙中标

时间:2011-11-04 09:0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罗佛友 叶思东

  本报讯 近日,原宁武高速公路(南平段)一项目部经理因受贿被政和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7.5万元、赃款6.3万元及赃物。这起受贿案,暴露出高速公路采购环节中的一些“潜规则”:拖欠供货商货款来“钓鱼”,采购吃供货商“回扣”,在公开招标中玩“猫腻”。

  不给好处就拖供货商货款

  2009年7月,长乐的戴老板在政和县开了家五金材料店,就是想把生意做到在建高速公路工地去。为此,他经常出没在政和县星溪乡长际村的项目经理部,跟管理人员套近乎,吃吃喝喝。

  去年2月的一个晚上,戴老板经过前期“铺垫”后,将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宁武高速公路(南平段)A5合同段项目部经理罗某约到政和县城关一家茶馆。在喝茶时,他将一台价值1.1万余元的苹果牌笔记本电脑送给罗某,罗某半推半就,还是收下了。

  此后,罗某就经常到戴某的店里去采购五金材料。可是,戴某也有烦恼:项目部一直没付货款。在罗某的“关照”下,今年春节前夕,戴某为了尽快回笼货款,专程登门拜访罗某,送上5000元红包。罗某收下后,说:“你放心,我会尽快给你付清货款。”

  2009年夏季开始,戴某的五金材料货款被拖欠了六七十万元,他几次找审批大权在握的罗某,罗某以有些货款是上一任欠下的旧账为借口迟迟不予审批。戴某又开始“孝敬”罗某,送钱送物,这才陆续拿到了货款。

  收了好处帮供货商中标

  邓老板在政和代理湖北一家公司的火工产品(炸药)。今年2月,邓老板请罗某喝茶商谈供货细节,开门见山:“你能够及时给我支付货款并支持我的生意,我按项目部每采购一吨炸药给你200元辛苦费。”罗某说:“行,只要供货及时,产品没问题。”100多吨的炸药生意做成后,罗某拿了3.6万元的好处费。

  去年3、4月份,A5项目部隧道工程使用型钢公开招标,有3家供货商参与,参与竞标之一的供货商熊老板找罗某帮忙。罗某收了好处后,跟项目部参与评标的同事分别打了招呼,授意他们把熊老板公司的分数打高些。最后,熊老板中标。

  据了解,罗某是湖南衡阳市人,毕业于长沙铁道工程学院,年仅39岁,已是高级工程师、正科级干部。

  近日,在法庭上,罗某在作最后的陈述时流泪说:“我有愧于父母的养育之恩,辜负了单位领导的信任,对不起党和国家的培养,愿领导干部能以此为鉴,从中吸取教训。”

  一审宣判后,罗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