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范传贵 法制网通讯员 张胜利 禹淑芬 河南省新密市无业人员王建、桑伟、韩娟、杨安,分别冒充河南某都市新闻网记者、河南某电视台教育栏目组记者和河南某杂志社记者,组成假的“全媒体记者团”,以报道企业负面新闻相要挟,大肆进行敲诈,10天之内疯狂作案6起,获利近万元。 近日,经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建、桑伟有期徒刑各1年;韩娟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杨安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在抓获这4人时发现,4人随身携带的除自称所在单位的河南某都市新闻网采编证、河南某电视台教育栏目组新闻工作证、河南某杂志社新闻工作证外,还有河南某网站的网络记者证以及中国某健康报社的工作证。“如此说来,这是一个‘由报刊、电视、杂志、网络共同组织’起来的‘全媒体假记者团’。”新密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耀锋说。 “记者团”敲诈频频得手 现年47岁的王建系河南省新密市米村镇无业人员。2010年10月下旬的一天,王建和新密市其他3名无业人员桑伟(43岁)、韩娟(女、24岁)、杨安(49岁)合伙预谋后,决定由王建和韩娟冒充河南某都市新闻网的记者,主要以要对企业进行曝光为由,负责与企业领导进行“谈判”工作,桑伟则对外宣称是河南某电视台教育栏目组的记者,主要负责拍摄企业“阴暗面”,杨安对外宣称是河南某杂志社的记者,并负责开车。 平日里4人各干各的,一旦得到有“价值”的线索后,“全媒体记者团”便紧急集合,共同行动。 一切准备就绪后,4人开始上网寻找一些加油站的负面新闻。新密市超化镇一家加油站成了4人的第一个备选“猎物”:“这家加油站最近网上负面新闻较多,肯定存在一些问题。” 说干就干,随后,4人驾着一辆白色普桑轿车窜到了位于新密市超化镇的这家加油站。为了敲诈方便,杨安还在车的工作台上放了一块河南某电视台的牌子。 在加油站,4名“记者”以有人举报该加油站缺斤短两、往塑料壶内加油、站内有烟头以及与其他加油站用一个证为由,对加油站老板周某进行敲诈。周某因知道自己在一些新闻网站有负面新闻,为了息事宁人,只好付给4人现金5000元。拿到钱后4人离开现场,后王建和桑伟各留了1700元,分给韩娟1100元、杨安500元。 案发后,据4人供述,河南某电视台的牌子是自己找人做的,放在车上是让自己看起来更像新闻媒体的人,“给老板一个暗示,不给钱的话我们就会对他的加油站存在违规情况在媒体上进行报道”。 初次敲诈即告得手,4人十分兴奋。2010年10月23日下午,王建、韩娟又伙同他人驾车窜至新密市曲梁乡一家加油站,冒充郑州某法制刊物(该刊物早已被撤销)记者,以有人举报加油站缺斤短两为由,敲诈该加油站老板陈某现金2000元及价值330元的汽油。 仅仅出马两次,就入账数千元——钱财来得太容易,让几人的私欲更加膨胀。2010年10月27日下午,王建等4人又驾车窜至新密市大隗镇某纸业有限公司,冒充河南某电视台工作人员,以该厂排烟污染环境为由,敲诈赵某现金500元。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