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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缓刑期内撞死人找朋友顶包

时间:2011-11-12 08:5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8月15日7时40分,合肥市九华山路与徽州大道交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年仅18岁的合肥某中学女孩琳琳(化名)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事发后,卫某来到现场主动承认自己就是肇事者。11月10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卫某系顶包,真正的肇事者是仍处在缓刑考验期的陈某。

  现场 一男子事后赶到,向警察“自首”

  8月15日早晨7时40分左右,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轿车行驶至九华山路与徽州大道交口附近时忽然调头,将正在过马路的琳琳撞倒并碾压。事故发生后,男子逃离现场。十几分钟后,一名自称叫卫某的男子来到现场,承认自己是肇事者。随后,琳琳被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身亡。

  警方在调查中了解到,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姓高,平时这辆车都是高某的儿子小高开。通过现场目击群众辨认,排除了高某父子驾车肇事的可能。在进一步询问中,被询问人告诉警方,肇事车是小高借给卫某的,两人是朋友关系。

  当时,警方调查的证据均指向卫某,可事故真是卫某所为吗?在肇事司机离开的十几分钟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实是否如卫某所言,是因害怕先离开现场再返回的?

  交警觉得问题没这么简单。

  事实 肇事者尚在缓刑期,于是找人顶包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于8月27日抓获找人顶包的肇事司机陈某。卫某涉嫌包庇罪,小高、许某、姚某涉嫌伪证罪被警方控制。

  据陈某交代,8月14日晚,陈某、卫某、小高、许某、姚某五人,在徽州大道上的一家宾馆里开了几间房间玩乐。8月15日一早,陈某在开车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后慌慌张张地回到宾馆。

  当时,卫某正在房间睡觉,被吵醒后,看见神情紧张的陈某。陈某说,自己开车撞人了,因心里害怕,他趁现场混乱逃逸了。

  由于陈某开的是小高的车,所以卫、陈二人来到小高房间一起商量此事。

  陈某以自己没有驾照为由,希望有人能帮他顶一下。“加上我曾于2009年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目前正在缓刑考验期,非常害怕因为这件事加重处罚,就要求他们出一个人顶一下。”陈某说。

  经过商量,大家决定让卫某“顶”兄弟一把。其间,陈某跟卫某说,“如果你不行,就没什么人可以放心的了”。

  隐瞒 亲自去叮嘱“肇事者”要“顶住”

  今年23岁的卫某跟陈某相识已有六七年,交情匪浅。为了不被戳穿,陈某还让卫某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并让许某陪他一起去。事发当天9时许,卫某在许某的陪同下,前往肇事现场,向交警“自首”。

  卫某被带去交警队接受处罚,而许某则于案发当日上午10时回到宾馆,与陈某、小高、姚某聚在宾馆内商量如何处理此事。

  陈某对三人说:“这件事,你们不要对任何人说,包括家人和朋友。”之后,陈某也去了交警队,但他不是去自首,而是为了“叮嘱”卫某。陈某对他说:“你在里面坚持住,外面的事情我来处理,我的命运就看你的了。”卫某点点头,陈某这才放心离开。

  坦白   他们为兄弟义气做傻事

  8月16日,陈某得知他撞的女孩只有18岁,且因抢救无效死亡,“我那时就确定出大事了。”

  8月17日,警方找到小高、许某、姚某询问情况。三人向警方证明,在案发当日,卫某跟他们说过,是他开车将被害人撞倒致其身亡的。

  卫某“顶包”的事情败露后,涉嫌伪证罪的小高辩解道:“陈某是我的老大哥,认识他很多年,他对我不错,而且他也说了不让我说出去。”

  而导演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陈某则说:“我曾想过自首,但我不懂法,抱着侥幸的心理,加上没有驾驶证,又在缓刑期,担心后果比较严重。我现在非常后悔,连累了很多朋友,更对不起被害人。”

  近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卫某因涉嫌包庇罪,小高、许某、姚某因涉嫌伪证罪分别被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翟滟雯 本报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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