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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微博自首续:起诉县国土局侵犯名誉权

时间:2011-11-15 08:54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微博自首”将利辛县国土局和周文彬推上风口浪尖 “微博自首”将利辛县国土局和周文彬推上风口浪尖 周文彬休假前工作的科室里如今已经见不到他的身影 周文彬休假前工作的科室里如今已经见不到他的身影

  “还有几天,就满7个月了。”11月11日,安徽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周文彬掐指算道。

  4月13日,“刚学会发微博,还不会看评论不会转发”的他,直播了自己前往安徽省亳州市纪委,。之后,亳州市纪委公布调查结果,认定相关人员接受过周文彬赠送的烟酒螃蟹等礼品,但周举报的其他问题不存在。

  故事并未到此结束。在过去的7个月时间里,这位被亳州市纪委称为“全国微博举报第一名”,“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的体制内小人物,先是在上了一星期的班后,以精神状态不佳为由被要求休假半年;其后,他又以名誉侵害为由,将单位告上法庭,走出法庭的他“不能自持,双泪横流”;接着,在他散步时,三辆无牌汽车在他周围做出了违反常理的动作……

  ○我不是捅了马蜂窝,也不是摸了老虎屁股,我直接把自己送到老虎嘴里了。

  ○从法庭出来以后我哭的很伤心。我爱护单位的荣誉,同时也爱护我的名誉。我不愿意看到我和单位对簿公堂。你和单位对簿公堂,你想想你的下场是什么?这几种情绪之下,我真的忍不住,不能自持,双泪横流。

  ○我加V认证的“中国微博实名举报第一人”,不是我说的,是安徽省亳州市纪委说的。他对我说了两句话:一是,全国微博举报第一名;二是,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对后一句话,我感到目前我还做不到。

  ○压力非常大。如果早知道(微博举报)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也许我会换另外一种方式,但最后我很可能还是会选择微博。

  “休假”

  周文彬自认业务能力算得上顶尖,“局里几百号人能排上前五前十”,但这并不重要。因为周文彬现在已经不用上班了。

  “惊天一博”的风浪渐息后,周文彬返回利辛县国土局上班。但“从周一上到周五”,过了个周末之后,他就被告知可以休假。

  缘起恢复上班前一天,他接受了两家媒体采访。上班第一天,稿件见报。这让领导大为光火。

  “如果……就……”这是被叫去谈话的周文彬接到的“要求”。

  “这个就不要写进报道里了吧。”一五一十地将领导的“要求”转述给记者后,周文彬觉得,具体内容还是不要写出来的好——压力不只来自利辛县国土局。

  除了这个“要求”,上了五天班的他,还接到一个“休息一段时间比较合适”的“建议”。理由是“精神状态还不够稳定”。

  对于建议,周文彬并不抵触。

  “公务员法规定,无故旷工半月者当被辞退。”为此,周文彬特意写了请假条,并标注事由为精神状态不佳。

  他承认,自己的精神状态确实算不上好。举报之前,他就患上了失眠症。“休假”后,他还曾专门独自跑到北京协和医院看了心理医生,试图和医生“沟通沟通”。

  “医生说,我有抑郁症。”但周文彬拒绝了医生必须服药治疗的建议。

  “如果我的心情需要药物来维持的话,我宁肯不吃这个药。”周文彬自认精神状态还算正常,因为“是非曲直我能分辨清楚”。

  周文彬还在打一场“非打不可,不能不打”的官司。

  “微博自首”第二天,利辛县国土局向前往利辛采访的媒体发布了周文彬的一些详细情况。其中包括,周曾因“生活作风问题”被免职。

  “4月13日,我到亳州市自首举报。14日,单位就在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提供有关我生活作风问题的材料,这是典型的打击报复。我举报错了,自有法律制裁我;我举报对了,自有法律处理你。你怎么能够因为我的举报,就把我所谓的‘生活作风问题’向记者发布?”这让周文彬耿耿于怀。

  由于有“如果……就……”的要求在先,周文彬决定不再寻求媒体帮助,转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官司打得并不顺畅。向利辛县法院递交诉状后,“法院几位相关领导私下都和我说,你放心,不会受理你的。我说,那我尝试一下。”

  果不其然,利辛县法院拒绝受理此案。

  “我说,那你给我个不受理的理由。他们说,那行,我给你个理由。”于是,利辛县法院做出了“不予受理”的一审裁定。

  随即,周文彬向亳州市中院提起诉讼。经过调查,亳州市中院认为利辛县法院应当受理此案,撤销了一审法院裁定。

  “但指定利辛县法院受理以后,没人愿意承办这个案件。谁愿意碰这个案件呢?”周文彬苦笑,“我就赖在法院不走。没办法的情况下,院长指定了承办人,这样案子才算落下来。”

  10月28日,周文彬诉利辛县国土局名誉侵权案开庭,案件未当庭宣判。“我从法庭出来以后哭的很伤心。我爱护单位的荣誉,同时也爱护我的名誉。我不愿意看到我和单位对薄公堂。想到几个月以来经历的这些波折,而且和你对薄公堂的是你的单位,你和单位对簿公堂你想想你的下场是什么?这几种情绪之下,我真的忍不住。”

  哭完以后,周文彬发了一条微博,说自己“不能自持,双泪横流。”

  尽管如此,周文彬仍是拒绝了撤诉或是调解的建议。

  除了职务身份,周文彬在微博上的认证还有一条——“中国微博实名举报第一人”。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安徽省亳州市纪委说的。他对我说了两句话:一是,全国微博举报第一名;二是,不能流芳百世,就要遗臭万年。对后一句话,我感到目前我还做不到。”

  他决心要看看自己究竟会不会“遗臭万年”。“除非他在肉体上把我消灭了,只要有一口气在,我都会把这个官司打下去。到最后,我会找到我的清白。”

  官司

  在不大的利辛县,周文彬是个不折不扣的“名人”。

  “我在利辛,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我。”周文彬说,可能别人见了他并不认识他。“但只要朋友一介绍,说这是周文彬,别人就会会心一笑,说知道知道,名人名人!”

  为此,他还有了和娱乐明星同病相怜的感觉,“不胜其烦,没有一点隐私”。为此,他“感觉压力非常大”,因为“我不愿意成这个名人”。

  周文彬承认自己低估了微博的力量。

  “当时我去微博举报的时候,不知道会弄成这种情况。”如果能够回到当初,他或许不会选择微博。“我可能会考虑换一种方式。这(微博举报)完全把我自己搭进去了。”

  “名人”周文彬的烦恼不止于此。举报回来之后,不只一个朋友对他说,三个月内,就算他天天站在街中间也不会有人动他,但半年之后,就会有他好看的。

  如今半年已过,“好看的”还没来。但11月10日晚,当他和朋友在街头沿固定路线散步时,三辆未悬挂牌照的汽车,先后朝他驶来,在距离他几米远时又突然调头离开。

  虽然不愿过度解读这一经历,但他还是将此事发到了微博上。“如果下一次我倒在了车轮下,我想让大家知道,我绝不是死于普通的交通意外。”

  自称“豁出去”了,周文彬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但自从举报之后,家人却无时不刻不在为他担心,“我不是捅了马蜂窝,也不是摸了老虎屁股,我直接把自己送到老虎嘴里了。”

  虽然有些怀疑当初的选择,但周文彬觉得,选择微博仍将是他的最终宿命。因为“选择另一种方式,100%会不了了之。”他甚至表示,如果能够有新的证据出现,自己还会重新走上举报路,“不会再去亳州,可能会是合肥或者北京。”

  “名人”

  被定义为“中国第一”,但他仍认为“微博自首”的惊天之举,亦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因为体制“并没把微博定义为非法,它有合法性、正当性”。

  尽管对之前亳州市纪委公布的调查结果并不满意,且“99%的人都说我失败了”,但周文彬感觉,在势力不对等的较量中,能够打平手或就算失败了,自己也和对方“已经扯平了”。“毕竟以我的微薄之力,撼动了单位‘一把手’。”

  浸淫二十多年,周文彬其实熟知官场上的“潜规则”与“明规则”。沉浮挣扎,有着文人执拗性格的体制内小人物,仍对这个给了他无尽难堪的环境抱有期许。

  “我是体制内的人,就要在体制和法律的框架内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周文彬看来,不能因为个别而否定整个体制,“不能因为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有朝一日,老鼠总会被清除的”。

  “有朝一日”何时才会到来?

  “不是说你一向组织反映,一叫就灵,问题立马就能解决,这不现实。”周文彬承认,在目前的环境下,通往“有朝一日”之路道长且阻。

  但,“除此之外还能另辟蹊径,找到一个其他的维权途径吗?你找不到。找不到的情况下,你就必须依靠它,依靠它你就必须坚定的相信它。”

  “有朝一日”到来时,周文彬说他或许会做出很多选择,比如换单位、退休或是辞职。甚至彼时继续呆在现在这个让他无比尴尬的单位,也不是多么坏的选择。

  周文彬说:“至少这样,我的心和精神就自由了。”

  前提是,“必须把我的事情弄清楚”。

  在此之前,他不会离开利辛县国土局——“在这棵树上‘吊死’也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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