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合肥晚报讯 11年前,因为“讲义气”,帮助朋友抢生意而伤害他人,最终四处逃亡。11年后,因为冒充儿子的“四叔”被公安机关发现,最终被抓获归案。今天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年前轰动一时的“萨克斯”酒吧杀人案。 讲义气酿成血案 被告人芦某,1966年出生,合肥人。曾因抢劫罪,于1983年5月30日被合肥东市区人民法院判刑。1985年,又因犯抢劫罪,被东市区人民法院判刑。而被告人邱某,1980年出生,中专文化,宿州萧县人。 据检方指控,2000年9月,成某和李某为了抢占“栢景湾”小区工地运送黄沙的生意,与被害人周氏兄弟,白某、韦某等人发生矛盾。成某、李某等人遂纠集被告人芦某、邱某等人,欲以暴力手段迫使对方放弃生意。 同年的10月22日晚10时许,被告人芦某、邱某伙同成某、李某带着刀、斧等凶器,驾车窜至亳州路附近找人,后遇到韦某和另一人徐某,便将两人挟持到一歌舞厅包厢内,用斧子、拳脚等对韦某进行砍击、殴打。在韦某保证不再插手运送黄沙生意后,芦某等人才驾车将两人带出去丢至路边。 次日晚上6点,两被告人又伙同成某等人在一家美容院内对周某进行殴打并砍伤,后周也被迫放弃了运送黄沙的生意。 同月31日晚,成某得知白某在合肥的“萨克斯”酒吧,随即通知了两被告人及其他人。随后,几人再次结伙,持着猎枪、砍刀、斧子等冲进酒吧控制众人。邱某持刀砍中孙某,芦某持刺刀、成某持斧子追打白某至酒吧音控室内,分别对其头部、腿部猛砍,在将白砍倒后,众人逃离现场。白某最终因大失血死亡。 同时,检方还指控芦某,在2010年逃亡期间,还伙同他人在庐阳区产业园对冯某进行殴打,被害人冯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 检方认为,两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中芦某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而邱某导致一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当庭认罪 对于检方的指控,被告人芦某当庭认罪。芦某表示,自己与被害人没有任何矛盾,之所以拿着刺刀去砍人,都是为了讲义气。 “我只是拿刺刀敲了敲白某的头。”芦某表示,当时白某躺在地上,大骂不止。而成某则拿砍刀对其猛砍。自己为了让白某住嘴,才用刺刀敲敲他。 在得知白某死亡后,芦某逃到了外地二三年。因为妻子过世,家中只有一个年迈的老母亲,还有一个上学的儿子。过了几年,芦某又逃回了合肥,并冒充儿子的“四叔”。记者截稿时,本案仍在审理中。 (本报记者 刘晓平/文 虞俊杰/摄)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