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女教师被撞飞拖拽40余米丧生 肇事者找人顶罪

时间:2011-12-07 14:0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城市晚报讯  “在车祸现场,她的丈夫轻声呼唤着她的名字,就好像要把熟睡的她唤醒,直到此时,他也不敢相信妻子已经再也醒不过来了。”这是一场发生在11月29日22时06分的交通事故,死者是长春希望高中的高三老师。而肇事者在把她撞飞、拖拽40多米后,绝尘而去。事后竟请好友替他顶罪。目前,肇事逃逸者已被警方基本确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发时

  撞飞女教师后又拖拽40余米

  29日22时06分,长春市希望高中高三的潘老师从校门走出来,穿行亚泰大街,在快走到对面路边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肇事车辆在碾轧后将她拖拽出40多米,车轮将她的身体甩出,肇事车仍未停车,潘老师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在车祸现场,她的丈夫轻声呼唤着妻子的名字,就好像要把熟睡中的她唤醒。”昨日,南关交警大队李一鸣副大队长在讲述这悲情的一幕时,也无法掩饰心中的悲愤之情。据了解,潘老师今年33岁,有一个3岁的孩子。此时,不懂事的孩子还不知道永远失去了母亲。

  “我们是在29日22时07分接到报案的,接到报案后,我们马上赶到现场进行勘查,通过现场遗落的大灯、保险杠和雨刷器碎片等物品,我们认定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黑色的‘路虎揽胜’行政版越野吉普车。”李一鸣说,现场的情况惨不忍睹,死者在被拖拽后,面容已经模糊。

  警方在确定肇事车辆型号后,迅速展开行动,到4S店和修配厂等地点进行排查,迅速排查了近200辆车,将包围圈缩小到十几辆车,昨天中午,基本锁定了一辆嫌疑最大的车辆。同时,警方还通过广播电台,多次发布征集线索启事,并督促肇事者投案自首。

  肇事后

  慌不择路一路飞奔

  从警方的监控录像上看,22时06分,肇事车辆从亚泰大街大经路口路出现,肇事时是22时06分左右,到亚泰大街自由大路路口是22时07分,右转弯进入自由大路由东向西行驶,经过人民大街,22点09分由自由大路左转弯进入同志街。也就是说,从肇事地点行驶

  到同志街仅用了3分多钟,车速非常快,有一种慌不择路的感觉。

  同时,在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案发后,一辆目击车辆一直在追赶肇事车辆,“现在很多市民对肇事逃逸的侦破都有参与意识,对民警破案有很大帮助。”李一鸣说,肇事车辆没有悬挂车牌,只有一个临时牌照。

  逃逸后

  找来“发小”顶缸 

  昨日,在长春市交警支队南关交警大队,记者见到替肇事者顶罪的孙某。据孙某交代,29日23时左右,他的好友赵某给他打来电话,“我当时正在九台,他说他在长春有点事,让我马上过去,我到长春已经12点左右了。”孙某赶到长春兴隆山与赵某见面,“当时我们是单独见的面,他说他的车撞人了,让我帮他顶一下,当时为了哥们义气,我就答应他了。”孙某说,随后他和赵某一起去宾馆住下,一直到昨日13时才到南关交警大队投案。

  孙某说,他和赵某是发小,从就在一起,是非常好的朋友,现在他给赵某的二哥打工,昨天就是赵某的二哥陪他到交警队投案的。

  “我们在审问过程中发现孙某在叙述案件时很多细节和我们掌握的对不上,最后我们把相应证据和他应受法律惩罚和他解释清楚后,他终于承认自己是冒名顶替的。”

  据孙某交代,当日赵某和朋友是酒后肇事。针对这一情况,李一鸣说,有很多肇事逃逸者由于喝酒肇事,甚至达到了醉酒的程度,肇事后想逃避醉酒肇事的后果所以逃逸。“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法律规定,肇事逃逸起刑是三年,醉酒起刑是一年,所以肇事逃逸的后果更为严重。”

  截止发稿前,肇事嫌疑人赵某还没有投案,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

  (记者 解翔童/报道)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