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男子撞人后逃逸 还找人顶包”续 ●新闻回放 11月29日22时06分,在长春市亚泰大街希望高中对面,发生一场车祸。遇难者潘文明是长春希望高中的高中老师。而肇事者在把死者撞飞40多米后,绝尘而去,事后竟请来好友孙某替他顶罪。据孙某交代,当日肇事者和朋友喝酒后肇事。 12月1日,肇事司机赵某在其姐夫的陪同下,来到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我的错误行为必然要让我付出代价,一切都晚了。”肇事司机赵某说。 ●肇事司机: 当时听到声响 没想到撞到人 在南关区交警大队,记者见到了肇事司机赵某。赵某说,他是德惠市一家建筑公司现场监理,今年33岁,目前居住在长春市。 “11月29日那天晚上,我心情不好,开着车在街上转悠,行驶到事发地点时听到声响,但是没想到是我撞到人了。”赵某说,当他回到家中时,发现了车上的凹痕,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事故。他随后乘坐出租车返回事发现场,通过路人了解到他驾车撞到了人。 赵某并不承认自己是酒后驾车,他说当时他只是感觉十分困,脑袋非常迷糊。“当时我的车速在每小时80公里左右,车的号牌也不是故意不悬挂的,是丢了。”对于当时为什么迅速离开现场和没有悬挂车牌,赵某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顶包”是为要账赔偿死者家属 赵某说,事发当天心情不好是因为别人欠了他很多钱,他也欠了别人很多钱,资金周转不开。这个原因,最终造成了他找人“顶包”。 “我害怕进拘留所,我知道逃避法律的惩罚是不对的,我只是想让朋友替我顶着,我把账要回来,好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赵某说,他知道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对当时的所做所为感到十分后悔,“我家里也有一个小孩子,我能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我对我的家人和死者的家人感到愧疚。” ●死者丈夫: 我完整的家庭被毁了 “我一个完整的家就这么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司机给毁了。”死者的丈夫张先生说,事故发生的当天晚上,他3岁的孩子在家里吵着,喊要妈妈回家,他却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和孩子交代。 “回来?我怎么和孩子说,我怎么告诉孩子,妈妈永远不能回来了?”张先生说,每天22时30分是爱人潘文明下班到家的时间,事发当天,到了下班时间,他在家里等了很久爱人都没回来。随后,他接到民警电话后赶到现场。 “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张先生说,车祸发生后,所有家人的心情都十分悲痛,家中老人的情绪也十分不稳定。“事发地点没有减速带,也没有行人过街式红绿灯,我的家庭已经被毁了,真的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再在其他家庭上演了。”张先生说。 ●警方介绍 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顶包”者也将受法律制栽 据南关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一鸣介绍,目前赵某已经被刑事拘留,赵某和 “顶包”者孙某将被一同移交至司法机关进行审核,如果构成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法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新。李律师介绍,将女教师撞倒致死的肇事司机赵某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已经触犯法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顶包”者孙某事先知道交通事故已经造成了受害者身亡还替人“顶包”,就涉嫌伪证罪,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是否酒驾已无法鉴定” 肇事同型车长春市仅10余辆 “是否酒驾已经无法鉴定了,但是‘不知道撞人’和‘顶包’的理由很有可能是狡辩。”办案民警介绍,通过现场遗落的大灯、保险杠和雨刷器碎片等散落物,确认肇事车为一辆2011款黑色“路虎揽胜”行政版越野吉普车。 “车是我的,但是名字不是我的,开了一年多了。”赵某称,这辆车是别人欠他工程款顶账而来的。据民警介绍,肇事司机所驾驶的2011款黑色路虎揽胜行政版越野吉普车市场价值在200万左右,在长春市仅有10余辆。(助理记者 王小林)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