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匿13年归案后,原银行高管这样为自己辩护: 违法放贷7亿 只因太听领导话 逃匿13 年归案后,银行高管揭出了违法放贷7 亿的惊人黑幕:当时经济秩序很乱,“高进高出”是银行业公开的秘密,领导让签字、放贷,自己不可能反抗;“当时大环境都这么做,只不过是顺势而为”;“我无权批贷款,只是听命办事”。 辩称“听命办事,何罪之有” 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资金部原经理冯伟,在行长霍海音的指使下,利用自己所管理的银行账外账户, 对外违法放贷7 亿余元, 导致两亿余元贷款未收回。事情败露后,正在外地探亲的冯伟选择了逃亡, 在长达13 年的东躲西藏之后,于2010 年7 月20 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被抓获。 2011 年10 月26 日,冯伟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庭上,冯伟仍然认为自己很委屈,辩称自己只是“听命办事,何罪之有”。“出了事,责任我是要承担的,但只是作为资金部负责人的那一部分。”法庭上,冯伟认为,自己所犯的错误应该归结于历史背景。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劭坤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冯伟个人对事实承认, 但却对法律定性不认同,只是缘于他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信用社用“专户”放贷几十亿 1963年出生的冯伟是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曾在北京工商银行朝阳区办事处工作,长期与妻子两地分居。 1991 年, 中关村城市信用社副社长看重冯伟,想将他收到“麾下”,条件之一就是答应帮他的妻子在北京找一份工作。经过再三考虑,冯伟选择了投奔中关村城市信用社,成了信用社资金部的一名员工。 1995年前后,金融机构开始大规模改革,中关村城市信用社被合并为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是霍海音。原本顺理成章应该得到提拔的冯伟,却由于合并之后的名额限制未能顺利升任副行长,依旧担任资金部的经理。事后,据冯伟的同事反映,冯伟干的就是副行长的活。 据冯伟自己说:“在霍海音手下工作,我做什么事都是听他安排。” 早在信用社合并之前,冯伟就在霍海音的安排下,以资金部的名义在信用社内单设了一个账户,用于吸收大额存款并高息放贷,而这个非法账户所留公章也是资金部的,账户名称则是冯伟。 据邹劭坤介绍,这个账外账户的贷款流程比较特殊, 想要通过这一渠道贷款的人首先得想办法结识资金部内部员工,经内部人员引荐之后,冯伟或霍海音才会出面跟对方谈。为了规避查处,冯伟、霍海音和申请贷款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中, 金额和利率都是按照信用社正常的贷款标准,加盖资金部公章,但双方的实际操作却并非照此标准。例如,如果要贷款10 万元,国家规定利率8%,合同上也按国家规定写着10 万和利率8%的数据, 但实际支付给借款人的肯定不是10万元,可能只有8 万甚至6 万。“还有一种情况,则是在对方收到贷款后,通过支票或其他方式额外支付高息部分, 然后霍、冯等人再通过银行设立的公司,将资金运作出来。” 据统计, 信用社利用这个专户前后共贷款几十亿, 完全不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放贷利率和比例要求进行操作, 随意揽存和放贷,专户里的钱大部分都被贷了出去。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