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何杰通讯员唐自胆) 因爷爷从邻居家地里过路遭拒,勉县男子林小辉便将邻居邓某打死并放火焚尸,后又入室盗窃一辆摩托车逃跑。2005年9月28日,林小辉就因抢劫罪被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9年8月被减刑释放回家。去年9月26日下午,当林小辉得知爷爷从邻居邓某家的庄稼地里过路遭到拒绝时,随即来到邓某家,以借500元钱为由滋事。双方发生争吵后,林小辉回家取来钢管,先将邓某之妻打倒在地,又将邓某头部在墙上撞击,并用钢管猛击头部致邓当场死亡。 随后林小辉将邓家的衣物、被子等与尸体一起点燃焚烧,企图毁尸灭迹。邓妻因受伤后外出求救免遭其害。作案后,林小辉翻窗入室来到该村村主任张某家中,盗得一辆价值近4000元的摩托车后逃跑。同年9月29日,公安机关在汉中市汉台区一网吧内将林小辉抓获。 12月5日上午,在当地备受关注的林小辉故意杀人、盗窃一案在汉中市中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林小辉被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