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检查队长玩忽职守致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获刑

时间:2011-12-11 17:2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新华网杭州12月9日电(记者方列)温州市瓯海区生猪屠宰和肉食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分队原队长王宏光,因在任职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大量病死猪肉流入市场。8日,瓯海区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王宏光在担任温州市瓯海区生猪屠宰和肉食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分队队长期间,明知潘某(已被判刑)在瓯海区新桥街道旸湖西路有非法经营屠宰场并有屠宰贩卖死猪肉的行为,未认真履行执法职责,致使该屠宰点长时间屠宰并贩卖病死猪肉,证据显示约有2万余斤未经检疫合格大量病死猪肉流入市场,仅2010年5月20日当场被查获的就有0.253吨。为此,瓯海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以涉嫌玩忽职守对其立案侦查。

  王宏光在庭上辩解其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不具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职权。

  经法院查证,王宏光受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派,并经温州市瓯海区生猪屠宰和肉食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任命为市场检查队分队长,负责瓯海区西片生猪屠宰执法工作,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符合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要件,故法院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法院审理认为,王宏光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权时,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大量病死猪肉流入市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故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02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