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派出所协管员的王雪娇和7名无业的中年妇女,以能为农民办理非农社保,交钱“一次性买断工龄”,几个月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千元以上养老金为由,骗取390多名平谷、顺义区农民2780.4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以犯诈骗罪,判处王雪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12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该案为近3年来本市最大的一起以办理社保为名诈骗的案件,受害人数也是最多的。 派出所协管员领头骗人 此案王雪娇等8名被告人均为女性,绝大多数是无业人员。26岁的王雪娇案发前是平谷区峪口镇峪口派出所协管员。 王雪娇的母亲是非农业户,在黑龙江老家一直缴纳养老保险。王雪娇嫁到平谷峪口后,就把母亲的劳动关系转到平谷区,并找人续接了工龄。 2007年,王海芹让王雪娇给自己也办社保手续,王雪娇答应下来。后来觉得能够靠这个挣钱,王雪娇对外承诺只要交了一些钱后,就可以一次性买断工龄,办理社保手续,享受退休金、医保等待遇。 其余被告人作为她的下线,在顺义、平谷的村里四处招揽“客户”,拉到一个留5000元佣金。很多农民凑了七八万元交给她们办社保。 但受害人交钱后并未享受到退休待遇。王雪娇起初借口拖延,后来她干脆做了假退休证等糊弄受害人。受害人得知上当后报案。 诈骗金额达2780.4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8人的诈骗金额为2846万余元。在庭审中,王雪娇的辩护人对诈骗金额有异议。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7年初至2009年3月间,王雪娇收取王海芹等人上交的诈骗钱款和直接收取部分被害人的钱款共计2780.4万元。直至案发时,有关部门仅追回赃款500余万元。王雪娇交代其余的钱,有的给了情人买车买房,有的给了做假证的王某。据制作假证件的王某称,他帮王雪娇做假证就赚了12万元。 下线知道有假没及时收手 法院查明,王雪娇明知自己没有办理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能力,仍以帮人办理此事为名收取他人钱款,还制作假证,具有骗取他人钱财的故意。 另外几名被告人被抓后都曾说过,王雪娇给的存折等到银行查时才发现是假的,她们就知道有问题。但因为每个人拉来的人太多,收的钱也太多,无法退回。就都哄骗受害人说社保卡的密码还没解码,需要再等。致使受害人损失无法追回。文/记者 洪雪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