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老妇中秋节生日饿死路边 两儿子涉遗弃罪被诉

时间:2011-12-17 12:1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在法庭上

  通讯员 鲍金君 记者 郭婧

  去年9月22日是中秋节,也是台州临海王老太的85周岁生日,然而,这天中午,儿孙满堂的她竟被发现饿死在村老年活动室的厕所旁边。

  她的两个儿子,因涉嫌犯遗弃罪被起诉。前天下午,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遗弃老人致死的案件。

  分家时,母亲落户大儿子家

  王老太家住临海涌泉的前坊村,丈夫早逝,两儿两女都是她一个人抚养长大。

  1987年,两个儿子都成了家,按照农村习俗,两人分了家。由于大儿子刚生下孙子小刚,所以王老太与两个儿子商量决定,自己落户大儿子家,大儿子家算四口人分得两间房的地基。

  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大儿子和小儿子冯明写下了分家赡养协议:王老太落户大儿子家直至去世,日常生活开销两个儿子每人承担一半。依照当时农村生活条件,兄弟俩每人每年需交给母亲300斤口粮。

  接下来的六七年里,两兄弟都按协议共同承担赡养母亲。两个儿子没有种田之后,将口粮折合成每人每年300元钱,之后上涨到600元。

  后来,王老太的小女儿和女婿开了一家拉丝厂,为了照顾小外孙,王老太白天到小女儿厂里吃饭帮忙,晚上回大儿子家睡觉。

  这之后的四五年间,两个儿子不再给母亲生活费,任由小丽负责抚养母亲直到厂子关闭。

  王老太摔跤后成“烫手山芋”

  王老太平时喜欢喝点酒,2008年前后,因为喝酒摔了几次跤,身体每况愈下,慢慢地生活不能自理了。

  老母亲成了子女们的“烫手山芋”。

  2008年5月17日,在村干部的协调下,四个儿女达成了新的赡养协议:将王老太安置到养老院,如果生病则接回大儿子家照顾。养老院费用由四人共同承担,每人各预交500元,之后的费用再均摊。就这样,母亲被送到了临海古城的一家养老院。

  在养老院不到一年,老太太大小便失禁越来越严重,增加费用养老院也不愿再收养。家住黄岩的大女儿将老人接到了自己家附近的养老院,和妹妹承担着费用。两个儿子对此不闻不问,也不愿再出钱。

  儿子不肯收留 孙子大打出手

  2010年7月18日,两个女儿觉得无力承担养老院的费用,决定按照之前的赡养协议将老人送回大儿子家。然而,大儿子拒绝让母亲入住,老人被丢在家门口睡了一夜。

  第二天晚上,愤怒的冯家亲戚将大儿子家的玻璃窗敲碎,把老人放进了小屋里。

  王老太的孙子小刚见窗户被敲,和几个亲戚发生了争斗,捅伤三人。当年11月,小刚被临海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宁可坐牢也不再管母亲的事

  小刚被判了刑,大儿子更加不愿意插手母亲的事情了。

  小儿子将瘦骨嶙峋的王老太再度送回临海古城的养老院。

  然而,他觉得不应该自己一人承担费用,于是在2010年9月21日下午,叫上妻子和女儿将母亲接回了村里,放在村口的凉亭里。

  9月22日,王老太死在村老年活动室的厕所旁。这一天正好是她的85周岁生日。

  经法医鉴定,老人系心肺功能不全及饥饿等因素导致死亡。

  当村干部通知王老太的两个儿子前来料理时,两个儿子竟以要干活为由拒绝赶来,小儿子更是声称:宁可坐牢,也不愿再管老母亲的事。

  大儿子不认罪小儿子表示悔恨

  庭审现场,大儿子不承认自己有罪,他解释说,兄妹们没通知他要把母亲接回家,因此拒绝母亲入住。

  小儿子当庭表示了悔恨之意,希望老母亲能早日入土为安,不过,他自我辩护说:“我认为她去哥哥家了,我讲不要母亲也是一时气话。”

  庭审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02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