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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玩忽职守致4800万元拆迁款遭骗领

时间:2011-12-23 09:5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 王巍)在发布拆迁令后,昌平回龙观村党支部书记高长贵不但对抢建的行为坐视不管,还给抢建的土地加盖公章确认其拆迁资格,导致之后发生4800余万元国家的拆迁补偿款被骗。

  记者今日获悉,高长贵因玩忽职守罪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年46岁的高长贵曾经是昌平区回龙观村党支部书记,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间,高长贵任职过程中,曾经受镇党委、镇政府委托负责该村旧村改造拆迁工作。

  2009年6月,回龙观村正式发布拆迁公告,要求停建房屋。

  高长贵得知昌平沙河镇村民梁志强在回龙观村西北角拆迁土地上抢建楼房,他不但没有制止,还批准他人在梁志强的租赁协议上加盖村委会印章,使梁志强获得拆迁补偿资格,最终导致4800余万元国家拆迁补偿款被梁志强等人骗取,目前该款已经被追缴4350余万元。

  拆迁评估员蔡海彬供述,梁志强家面临拆迁的院子里有两栋二层楼,呈“八”字状排列,他测量完面积并填写了底表。

  回到公司后,委托其进行评估的北京新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指挥部总指挥张桂亮说,该村拆迁速度慢,还称“梁志强不好惹,他不搬,其他的村民也拆不动”。张桂亮告诉蔡海彬,如想让梁志强搬走,最好多给拆迁补偿款。

  张桂亮还给蔡海彬支招,可以给梁志强拆迁评估上多加一栋楼,增加拆迁面积和补偿款。蔡海彬说,上级曾交代他听张桂亮的。

  于是,蔡海彬销毁了已做好的真实拆迁面积底表,按照三栋楼的虚假面积重新制作了评估报告,将梁志强“八”字状的两栋楼,变成了“个”字状的三栋楼。此举最终使得千万元拆迁款进了梁志强的腰包。

  9月,蔡海彬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而对于第一道关就没有把好的高长贵,法院认为,高长贵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鉴于高长贵认罪态度良好,且目前大部分被骗款已经挽回,因此法院从轻判处高长贵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此案涉及的拆迁公司负责人张桂亮和拆迁户梁志强,已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市一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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