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3次考取名校研究生 被鉴定为“病理性偷窃” 获法院轻判 早报记者 李克诚通讯员 蔡晓琪 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薛某在一高校疯狂盗窃60余起。但基于薛某毕业于名校,且曾三度考取名校研究生, 法院对其进行了权威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果显示薛某是一个“控制能力明显受损”的人。据此对这个因“病理性偷窃”而不断闯祸的人予以了轻判。 据介绍,1998年时年26岁的薛某从一所名牌大学本科毕业,工作稳定、前途光明。但在随后的十余年间,他却5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劳教。 去年来到无锡后,从11月至今年5月间,薛某又在一高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地,采用撬锁、溜门等手法大肆盗窃60次,共窃得人民币220元、笔记本电脑11台、手机46部等财物,价值近7万元,已达到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该案被移送至滨湖区法院后,法官经阅卷发现,身为“高校大盗”的薛某,曾在2000年至2008年间三次考取名校研究生。 在庭审中,被告人薛某承认,他并非为了经济利益而作案,所得赃物除去送给女友的若干手机、音乐播放器等物,绝大部分都放在了租住地,并未变卖。当被问及为何要盗窃时,薛某称,自己有改过自新的意愿,但无法控制盗窃行为。 为保护被告的合法权利,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并委托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薛某进行了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果显示:薛某系病理性偷窃;其虽对作案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存在,但控制能力明显受损,故刑事责任能力应评定为限定责任能力。 据此,结合被告人薛某系累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有退赔行为等其他量刑情节,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