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女子32台POS机套现6亿获刑9年

时间:2011-12-23 11:4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法制网漳州12月21日电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彭满荣 真坚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获悉,因使用32台POS机非法刷卡套现6亿多元,漳州一女子柴某昨天被该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谭某被判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芗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08年10月,柴某(女)、谭某(男)成立以谭某为法定代表人的漳州市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系无经营实体的公司),并于2008年11月向工行漳州龙文支行申领一个特约商户业务的POS机。随后,柴某以自己和借用的亲戚、朋友及漳州某实业有限公司员工的身份证,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漳州市芗城区绿彩办公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伶俐通讯器材商行等18家无实体经营的公司、商行、加工场,共向漳州市各商业银行及信用社申办了18个POS机特约商户业务,并借用福建某卫浴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各一台POS机,及向他人租赁12台POS机,全部用于自己及转租他人刷卡套现,并从中非法牟利人民币57万多元。

  2010年6月,该非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期间,谭某受雇于柴某为柴某POS机非法刷卡套现、出租提供具体帮助,并租用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8号文化大厦1610室作为POS机非法刷卡套现、出租的窝点。柴某在所注册的无经营实体的公司、商行、加工场所申领的POS机上,刷卡套现金额共计人民币656021208.86元,其中,2009年2月28日至案发的两年多的时间内,刷卡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612103485.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柴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出租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以虚拟交易等方式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共计人民币612103485.4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谭某明知柴某从事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活动,仍提供帮助,与被告人柴某构成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柴某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谭某系从犯,被从轻、减轻处罚。柴某经公安机关传唤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从轻处罚。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