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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老总殴打辱骂律师引热议

时间:2011-12-23 11:5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记者游春亮

  广东省深圳市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在打了一名女律师后,又在当地一媒体上发表了“代理律师常常拿着法律作武器,四处‘敲诈’企业,致使企业苦不堪言”、“在我的眼里,律师这种行为就像以前洋买办的行为,是来‘收数’的”等言辞。这名公司老总的言行引起深圳市诸多法律界人士的强烈反应。

  近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为此紧急召开会长扩大会议,对涉及伤害律师行业形象的不实之词予以谴责,并认为这名董事长已经构成侵权,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被打律师的家属也表态不排除起诉打人董事长的诽谤行为。

  董事长与律师

  言语不和导致肢体冲突

  记者了解到,此事起因和过程是,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廖爱敏,受国际商业软件联盟的委托,代理美国企业Adobe(奥多比)状告上市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1月1日受理此案。

  11月2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中青宝公司送达奥多比公司和奥特克公司提起的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的诉状。诉状中称,中青宝公司存在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要求赔偿两家公司人民币各200万元,共计400万元。11月25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科技园星巴克咖啡厅,中青宝公司董事长李瑞杰与廖爱敏就此事进行商谈。沟通中,双方因意见与言语不和,导致肢体冲突,廖爱敏因此受伤住院。

  此后,有人在网上爆料称,事件中,李瑞杰用椅子将廖爱敏头部砸伤。此事引起深圳法律界关注。

  12月8日,中青宝公司发布公告称,已与在事件中受伤的廖爱敏律师达成和解。12月9日,李瑞杰在网上发布信息称,对当时如此冲动非常后悔,对廖爱敏律师并无恶意,祝她早日康复。

  但是,此次事件的风波并未平息。

  在12月15日深圳市一家媒体对李瑞杰进行专访,提及“打女律师事件”时,李瑞杰发表了“代理律师常常拿着法律作武器,四处‘敲诈’企业,致使企业苦不堪言”、“在我的眼里,律师这种行为就像以前洋买办的行为,是来‘收数’的”等言辞。

  李瑞杰的言行引起深圳律师的不满。12月16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为此紧急召开会长扩大会议,并在深圳律师网上对此事作出回应。深圳市律师协会称:中青宝公司董事长“打女律师事件”并发表了恶劣言辞,深圳市律师协会谴责其涉及伤害律师行业形象的不实之词,对上市公司董事长无视法律的行为和态度深表愤慨。

  深圳市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李智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律师行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律师通过代理具体的案件,以维护个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来推进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尊重律师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显著特征。李瑞杰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采用暴力行为殴打对方当事人的律师,并且在和解之后不思悔过,反而继续使用恶劣的言辞攻击整个律师行业,损害了律师行业形象,已经构成侵权。

  李智强说:“深圳律师协会对李瑞杰的言行表示强烈的谴责。如果李瑞杰仍然不听劝告,我们将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记者了解到,国际商业软件联盟已在12月17日就此事发表声明称,中青宝公司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道德,董事长李瑞杰的言论歪曲了中青宝公司软件侵权案的本质及其暴力殴打商业软件联盟代理律师廖爱敏的事实,他们予以谴责。

  法律界人士

  打人者急需补法制课

  上市公司老总殴打律师并发表不当言辞一事,引起当地法律界人士的热议。

  广东律师潘翔认为,中青宝公司董事长李瑞杰的言行可谓“错上加错”。

  “因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李瑞杰对原告国际商业软件联盟的代理女律师廖爱敏大打出手。双方和解后,李瑞杰的一番‘现身说法’无异于往对方当事人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这次他不仅打了廖律师,还把所有的律师都打了,伤害了整个行业甚至法治社会的建设。”潘翔说。

  据了解,廖爱敏被打后,深圳律协维权委立即跟进,并多次向警方表达立场。深圳市律协维权委主任林昌炽表示,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是今年律师界罕见的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危害律师人身安全的行为,性质恶劣。李瑞杰作为一名企业家,更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但他的言行则与此背道而驰。况且,中国入世已超过10年,中外企业在中国均同等受法律保护,不能用狭隘的眼光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

  身为律师的深圳市政协委员崔军说,他自己对上市公司老总如此淡漠的法律意识深感震惊。这个教训都不能帮他补上法制这一课,这个问题应该值得全社会来深思。

  崔军认为,深圳一向重视科技创新,深圳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位居全国第一,PCT国际专利申请同样名列全国榜首,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从中青宝公司老总就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一系列事件来看,深圳的知识产权宣传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既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样要重视别人的成果,否则就会影响深圳的整体投资环境”。

  崔军还认为,中青宝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证监部门应该就此事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不仅要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还要对上市公司的负责人加强知识产权教育以及普法教育。高科技企业的老总如此漠视法律,他们如何谈科技创新、如何谈走出国门”?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认为,李瑞杰的任何辩解对他没有任何好处。“他如此乱讲,就是加速对自己的不利,这根本不是他悔过的态度”。

  黄亚英表示,“双方和解协议一旦签字,即刻生效具备法律效力。他对双方自愿的行为开始说三道四,实际上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他的言行对上市公司的公众形象有着极大的损害,应该进行深刻反省,而不是越描越黑又难圆其说。”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表示,2010年国发30号文明确指出,律师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法律工作者,他们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他们遵守职业规范和操守的体现,社会要理解他们的工作。如果律师有不当行为,相关方完全可以依法投诉或举报律师。“在该事件中,打人者的过激言行非常不适当,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况且是在和解后的马后炮,就显得多余,不是大度之举”。

  被打女律师家属

  不排除起诉打人者诽谤

  近日,被打律师廖爱敏的妹妹打破多日的沉默,首度开口表明家属的态度,“打人者违反了和解协议,如果他继续颠倒黑白扭曲事实恶意攻击受害者,我们将考虑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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