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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刑警队长骗财骗色后遭受害人拘禁

时间:2011-12-26 11:43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12月25日讯 (记者 嵇磊 通讯员 赵艳芳) 淄博的陈某冒充某地的刑警大队大队长,声称能通过关系帮河口的何某释放出在拘留中的对象。陈某将何某约到淄博,骗走现金、购物卡5000余元,并骗其发生了性关系。感觉事情不妙的何某与他人将陈某骗至河口,进行非法拘禁要回5000元钱。闻讯赶来的民警将几人带回了公安机关。

  河口女市民何某平时喜欢上网,2011年9月份,通过网络认识了淄博男子陈某。两人相聊甚欢,在得知何某的对象被某地的公安机关拘留后,陈某声称自己是某地的刑警大队大队长,可以给何某处理关系,将其对象释放出来。

  “救人心切”的何某信以为真,到淄博与陈某见面。陈某见到何某后,以需要处理关系为名向何某索要了现金、购物卡5000余元,并将何某带至预先准备好的宾馆房间,骗其发生了性关系。后来,陈某又多次以此为由,将何某骗到淄博发生性关系。

  11月份,感觉事情不妙的何某,将此事告诉了朋友付某,听完后,付某纠结其他两人将陈某骗到了河口,非法拘禁在河口的某旅馆,索要被骗的5000元,并强迫陈某给家属打电话索要钱财。11月17日,陈某的家人向河口公安分局报了警。随后,河口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赶到宾馆,将几人带回了公安机关。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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