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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释期间制造冰毒上万克获死刑

时间:2011-12-27 10:10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 (记者毛蜜娜)毕业于医学中专,曾在狱中攻读MBA,1993年因走私毒品在云南被判死缓,假释期间又制造冰毒。昨日,我省首例制造冰毒案审理完结,主犯王某因制造毒品罪被判死刑。

  2009年6月,48岁贵州男子王某在西安叫来陆某(在逃)、柯某、谢某、陈某及薛某(另案处理)一起制造冰毒。第一次生产失败后,几人离开西安。当年10月,王某拿出新的制毒方案,又把其他几人叫到西安生产冰毒。当年12月15日,民警将王某抓获,当场从其住处查获粉色、白色晶状物以及制造冰毒的原料及设备等,后经鉴定,王某制造冰毒数量达13492.6克。此后,除陆某在逃外,其他几人落网。

  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等人加工合成毒品冰毒,数量巨大,已构成制造毒品罪。王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十一个月零八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谢某、陈某、肖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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