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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生产销售甲醛毒猪血10余吨被逮捕

时间:2012-01-05 13:2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晨报讯 利辛县一对夫妇,不仅把猪血当鸭血卖,而且为了让猪血好看有光泽,竟然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在猪血中添加工业用甲醛,生产10余吨猪血当鸭血出售。这10余吨甲醛猪血均通过当地的菜市场卖给了群众。直至2011年9月,有群众向工商部门举报才案发。

  近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夫妇。

  从2009年11月份,刘某夫妇就开始从事加工猪血的生意,当时刘某加工出来的猪血颜色不好看。

  直到2010年七八月份,刘某到该县恒盛厂联系猪血时,碰到了一个朋友李某。

  李某告诉刘某,将煮熟的猪血放到添加甲醛的水中浸泡再捞出来,猪血不仅颜色好看,而且不易腐烂。刘某回家后便如法炮制。

  从2010年10月份开始,刘某从该县“恒盛生猪屠宰场”和“凯利达肉类加工厂”进猪血,一头猪所流的猪血进价为1.5元,每头猪能出六七斤血,加工后卖0.8元一斤。

  刘某每天能生产一千多斤猪血,每天赚三百多块钱。生产出来的猪血由于有光泽,好看,刘某便将其当作鸭血销售,先后向该县县城各菜市场和各乡镇销售甲醛猪血十余吨。

  2011年9月19日,该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县城关镇新桥菜市场经营户李某、苏某销售的猪血取样检验。

  经检验,送检的猪血半成品中含有甲醛成分,到此刘某夫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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