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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会计贪污挪用5100万公款被判死刑

时间:2012-01-05 13:2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昌平区财政局一会计 拿巨款归还赌债 致4900万未能追回 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贪挪5100万 小会计死刑

  本报讯(记者王巍)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杨立强贪污、挪用公款高达5100余万元,其中包括4900余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

  今天上午,杨立强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杨立强今年45岁,2007年2月至2008年1月,他负责专款支付以及银行票据交换工作,利用职务便利,他采取在预算拨款凭证、转账支票等转款凭证上加盖昌平区财政局国库专用章和人名章的手段,挪用本单位的公款共计210万元,用于归还赌债。

  2008年2月至2009年12月,杨立强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在预算拨款凭证、电汇凭证等转款凭证上加盖昌平区财政局国库专用章和人名章的手段,窃取本单位的公款共计4900余万元用于归还赌债。至案发时,上述4900余万元未能追回。

  据了解,杨立强共向财政专户资金伸出黑手36次,这些钱全部用于赌博。

  杨立强参赌的地点很多,甚至到了靠近朝鲜新义州的我国边境地区。案情败露后,杨立强畏罪潜逃。

  昌平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该院反贪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仅用5天时间就将畏罪潜逃的杨立强缉拿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杨立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杨立强职务不高,但贪污数额巨大,法院一审认定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判处杨立强死刑。此案是目前北京侦破的贪污社保金最多的第一大案。

  ●新闻延伸

  基金管理存在漏洞 科长涉嫌玩忽职守

  经昌平区检察院反渎局初步调查,造成杨立强特大贪污、挪用社保金案的原因之一,是杨的顶头上司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王某涉嫌玩忽职守。

  经查,王某于2004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昌平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

  其间,王某未按规定管理财政拨付印章,不设置稽核岗位,不按规定安排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违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及主管领导指示,擅自决定暂不对设立在工商银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进行清户处理。

  因此,王某的下属杨立强利用上述管理漏洞,36次贪污、挪用该财政专户资金等合计5100余万元用于赌博,4900余万元不能追回。

  目前昌平区检察院已经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王某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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