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男子被火车挂倒身亡 铁路方声称无责拒绝赔偿

时间:2012-01-05 14:01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 王松南)今年11月28日,大足男子陈刚在横穿铁路时,被火车挂倒身亡。其家人找到铁路方索赔,但铁路方声称无责。“为啥火车撞死人,撞了等于白撞!”昨日,陈刚的家属告诉记者,目前已委托律师法院起诉,向成都铁路局索赔45万余元。

  据了解,家住大足县邮亭火车站附近的陈刚一家人,每天都要步行横穿铁路才能外出乘车上班、购物、办事等。今年11月28日15时许,陈刚在距邮亭火车站约700米处横穿铁道时,被重庆开往内江的5612次客运列车挂倒致伤,经送往荣昌县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当地村民介绍,成渝铁路在通车之前,此事故路段一直是附近居民出行的必经路段。成渝铁路穿过此路段后,由于铁路方未建其他通行道路,给附近居民出行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因此老百姓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穿越铁路。

  陈刚的家属表示,该路段行人极多,但周边却没有任何可以通过的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同时又没有警示标识,铁路方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发后,陈刚家属就赔偿事宜多次与被告及大足火车站协商,但被告知陈刚违法在铁路上行走,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于是,陈刚的家属将成都铁路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陈刚死亡产生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50052元。目前,重庆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昨日,记者通过查询找到了重庆车务段的电话,一名自称勤杂人员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并不知情,要采访需联系“相关部门”,随后挂断了电话。

  律师说法

  事故责任认定是关键

  就此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律师吴波介绍,根据相关条例,铁路方面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是不可抗力或者是受害人因违法过铁路等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事发路口只要不是铁路部门所设置,就是行人违章过铁路,受害人应负全责。”吴律师解释称,如果在铁路部门设置的路口过铁路,只要栏杆、红绿灯一切正常,如果发生事故都是行人的责任。

  “对于这场官司,最关键的是由铁路相关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吴律师表示,只要认定是陈刚的全责,那其家属索赔就很困难了。

|(02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