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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组织强迫渔贩每卖1盆鱼交1元保护费

时间:2012-01-13 12:39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南都讯 记者周松柏 通讯员阳公宣 继打掉“锤头笠”涉黑组织团伙势力后,近日,阳江市警方再次打掉一个主要盘踞在阳江市海陵镇一带的涉黑组织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缴获涉案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

  逼迫他人高价收购海鲜

  1995年,林某顶和谭某重均因违法犯罪被抓获收审,两人在狱中相识。1999年,两人出狱后纠集几个社会人员打起了海鲜的主意。

  2005年,林某顶、谭某重以稳定闸坡镇海蜇收购价格为幌子,多次组织当地收购户召开会议,要求他们出海收购海蜇须得到“顶爷”同意,由“顶爷”指派人员跟船出海记录收购数量,并先由“顶爷”支付收购海蜇的费用,上岸后,收购户须再到林某顶的店铺以每个高于原收购价1元的价格结算。如有不从者,林某顶等人则对其进行恐吓、威胁甚至殴打。

  林某顶、谭某重还警告、威胁临近海域的收购者不准在闸坡海域收购海蜇。这一年,林某顶、谭某重从中猎取了一笔可观的收入。林某顶、谭某重又以相同的手段统购闸坡码头的白鲳、马鲛等海产品,逼迫收购户以高出市场收购价1至2元的价格向他们购买。

  依仗“锤头笠”开赌场

  在称霸海产品市场的同时,林某顶一边巴结依仗当时“锤头笠”涉黑组织团伙的势力,一边暗自发展自己的黑恶组织,并笼络一批社会无业人员,干起了开设赌场的勾当。2005年,为争抢赌博地盘和客源,谭某重与当时同在海陵镇开设地下赌档的黄某上产生矛盾,谭的马仔陈某奕被黄某上的人打了一顿。当年4月18日下午,谭组织陈某锐等人在海陵中学路段拦停黄某上所乘坐的客车,会同事先跟踪在客车上的梁某孔强行将黄从客车上拖下,持刀将黄砍至重伤。谭某重等三人被抓后,梁某孔、陈某锐二人有意为谭开脱,独揽全罪,致谭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分工明确,有功人员受奖励

  据办案民警介绍,林某顶、谭某重涉黑团伙内有严格的纪律和明确的分工,要求成员对林、谭绝对服从,不听从者一律开除;对团伙有功人员给予经济奖励和重用。如有成员被公安机关抓获判刑,林某顶、谭某重则会给其家人生活费及在服刑期间的生活费。

  2011年8月,林某顶出资注册成立汇港渔业专业合作社,以稳定交易量、统一交易价格、保证利润等为噱头,拉拢闸坡镇码头“渔贩头”当理事,与谭某重组织马仔维持“秩序”,对外地灯光罩网船所捕捞的海产品进行统一定价,“渔贩头”须按每卖一盆鱼缴交1元的“保护费”。同时林某顶要求理事必须将不少于一半的“海锂”鱼货卖给租借其专业合作社场所的收购户,收购户除交租金外,还要按照每斤0.05元的标准上交费用给该渔业专业合作社。如有“渔贩头”不服从,林则派人进行恐吓、威胁,如有违规,则“罚款”处理。

  2011年6月,阳江警方正式成立专案组,成功抓获31人。缴获涉案车辆14辆、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以及银行卡、存折、借据等财物一批,查扣现金人民币20多万元,冻结银行存款人民币177万多元、港币3.7万多元和监管了一批涉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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