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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违规占地7亩建豪宅被免职(组图)

时间:2012-01-27 14:3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这就是徐杏地所建的构造考究的6层大楼,1月13日已拆去了围墙,院子前1822平方米的土地也已倒上了黄土。   这就是徐杏地所建的构造考究的6层大楼,1月13日已拆去了围墙,院子前1822平方米的土地也已倒上了黄土。
由于已停止施工,现场还保留下了这几天拆违后留下的痕迹。 由于已停止施工,现场还保留下了这几天拆违后留下的痕迹。

  浙江在线01月19日讯

  日前,温州乐清市马岙村支书占用村良田建“豪宅”事件遭网络曝光。1月17日,记者从乐清市委市政府得知,当事人徐杏地已被免去村支部书记一职,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拆除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822平方米违章建筑。

  本网专题【拍砖惊闻】占用良田违建豪宅谁罩住了牛支书

  “多金”书记建“豪宅”为何立案一年未查处

  若不是遭到网友举报,乐清市淡溪镇马岙村支书徐杏地的“豪宅”将要顺利进入装修阶段。几年来,这幢耸立在村马路边、占地总面积近4000平方米,构造考究的六层高楼,总是能吸引住过往行人的目光。

  在当地村民口中,该“豪宅”的主人——村支书徐杏地被冠以“多金”称号,因为他多年在绍兴做生意,是绍兴市“华强联合控股集团”的法人代表,也是绍兴地区的乐清商会会长。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幢大楼是以徐杏地所有的“华强联合控股集团”名义登记。同时,在2009年该楼开建之初,当地有关部门就已经介入制止。2010年4月,乐清市虹桥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还以“违法占地”为由进行立案调查。可立案一年多,该楼一直未得到拆除。

  据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刘林伟反馈,当事人徐杏地常年在外,很难取得联系,工地建设均委托他人,给整个执法流程带来难度,是导致该“豪宅”未能及时拆除的主要原因。而从案件的调查结果来看,徐杏地所建的也并非网络上传言的私人“豪宅”,而是“华强联合控股集团”在当地投资建设的一个集办公、接待、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楼,目的是在于扶持当地经济发展。

  “豪宅”究竟占了多少良田

  非法占地已被认定,但究竟侵占了多少?在记者1月8日的采访中,两个直属监管部门对该问题说法不一。

  虹桥镇规划所明确认定,该豪宅所占的全部土地已收编为村庄规划用地,且没有进行具体规划,私自建设属于违章建筑。

  而虹桥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副所长陈理安则表示,该豪宅有953平方米的建筑主体为建筑用地,还有500多平方米的高速铁路拆赔面积(属于异地安置),同时加上徐杏地原有房屋面积,涉及侵占良田的部分只是大门前1000多平方米的空地。

  到底谁对谁错?1月17日,就该核心问题,记者采访了乐清市土地、住建两个部门相关负责人。

  乐清市住建局副局长吴健说,该建筑在没有取得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动工,不管占地多少,从规划部门来定义它都是违章建筑。2009年虹桥镇规划所就该案件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该建筑体存在违法占地的行为,当年11月就已发函给土地部门备案。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刘林伟说,从调查情况来看,该建筑总违法占地面积是4159平方米,并没有网络传言中的7亩之多。其中集体土地占了3611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占了548平方(这部分土地是政府征用来安置给铁路拆迁户的,于2006年由拆迁安置户私下转让给徐杏地)。

  违法占地4159平方米为何只拆一半

  按照乐清土地局调查,徐杏地这座“豪宅”违法占地部分有4159平方米,那为何在1月13日的自行拆违中,业主方只拆除和复耕了1822平方米,其他违章建筑物却丝毫未动?

  刘林伟说,被拆除的1822平方米土地性质属于一般农田,这部分土地必须复耕。而剩余的2337平方米属于新增村庄用地,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处罚决定,上述两部分3611平方米的集体土地都将退还给村集体。

  至于大家最关注的占地900多平方米的建筑物主体,由于正好位于这2337平方米新增村庄用地之上,考虑其主体部分已基本完工,为了避免资源浪费,从今年1月4日土地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算起,如果3月内业主方没有提起诉讼和复议,国土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予以没收。

  刘林伟还告诉记者,今后该建筑物如何处置,暂时还在商讨阶段。但是有一点很明确,就是如果要出让,一定会以招拍挂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拍卖,绝不会走私下交易的程序。

  而乐清市纪委常委李锋也明确表态,目前乐清市纪委已介入案件的调查,如果发现有党员、干部涉及违纪、违规现象,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嘉宾观点:对村一级机构缺少有效的监管

  《代表在线》栏目嘉宾、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表示,该起村干部占良田盖大楼事件一方面反应了当事人徐杏地法律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也反应出监管部门对村一级机构缺少有效的监管。

  陈一来表示建议,目前一些村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往往会存在漠视法律的情况。因此,上级部门在保障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应引入村干部权力相制衡的机制,加强监管,保障村民与村委的共同利益。

  事件回顾:

  2012年1月5日,一网友在论坛发帖《乐清市淡溪镇马岙村,最牛村书记——徐杏地用七亩良田非法建筑个人豪宅》引起围观。

  2012年1月8日,记者前往马岙村实地采访。发现村支书徐杏地建“豪宅”已被当地监管部门立案近一年而未执行。乐清市相关监管部门承诺近期给出裁决。【新闻链接】

  2012年1月17日,乐清市委市政府做出回应,当事人徐杏地被免去村支部书记一职,并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拆除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822平方米违章建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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