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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受贿帮助北大方正公司中标获刑

时间:2012-01-27 14:37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原副主任申军霞,因帮助北大方正电子公司中标而受贿。前天上午,申军霞被市一中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37岁的女子申军霞,具有硕士研究生文化,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原副主任。

  据法院认定,从2005年11月至2005年12月,申军霞利用具体负责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图书馆项目的职务便利,帮助北大方正电子公司顺利中标,并因此分两次收受北大方正电子公司贿赂共9.8万元。

  2011年7月12日,申军霞被抓获归案。据了解,目前申军霞的家属已经将赃款退赔。

  一审法院认为,申军霞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她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因此法院决定对她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

  宣判后,申军霞以量刑过重提出上诉,称在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她就主动交代了其受贿的犯罪事实,应属于自首。

  对于申军霞的上诉意见,法院指出,根据案件材料,申军霞被抓获前,并没有自动投案的情形,而且当时办案机关已经掌握了她收受9.8万元贿赂款的犯罪线索。申军霞只是在被抓获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不属于自首,因此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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