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诉讼 病历缺失医院被判赔22万 2010年1月29日上午,郑吉龙记得吴兵和3位家人“气势汹汹”地来到万明医院,要他交出谭淑兰的病历。 “我听医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正在商讨改病历。我们怕他们在病历上做手脚。”吴兵说。 郑吉龙称院方从未修改过病历,为表示病历的真实性,他让家属查看每一页病历、签名,并用封条封死。 3月7日,在武警总院,谭淑兰因心肾功能衰竭停止了呼吸。 随后,吴兵和两位哥哥将万明医院起诉至法院,认为其未尽到护理义务,最终导致谭淑兰死亡,要求索赔各项损失。 而万明医院却认为,医院的性质是临终关怀医院,入院患者都是进入生命晚期的病人,医院只为患者提供护理,并不进行医疗救治,谭淑兰是因自身体质及病情发展导致死亡。 2010年7月,法院认为万明医院在护理上负30%的次要责任,判决万明医院赔偿吴兵三兄妹赔偿金4万余元。之后,双方均提出了上诉,一中院发回大兴法院重审。 然而这个时候,谭淑兰的19页病历中的17页原件不翼而飞,万明医院仅能向法院提交2页病历原件。 判决有了新的变化。2011年5月,大兴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万明医院未尽到保管病历之义务,缺失的病历资料导致医院方的过错无法认定,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并判决其赔偿吴家三兄妹22万余元。二审一中院维持原判。 最新进展 医院面临资金短缺窘境 万明医院的院长郑吉龙没想到自己会拿到这样的一纸判决。 大兴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发现,万明医院没有固定资产,“医院账户余额仅为个位数。”承办法官赵志勇说。 “从2005年至今,我们一直是在负债经营,医院也一直在苦苦支撑,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郑吉龙向法官说起自己的难处。 执行法官陷入了两难,一方面是家属需要赔偿金,另一方面是负债经营的医院面临着关门的危险,在此居住的几十个老人、小孩可能会遭遇无人照顾的局面。 2011年9月,在医院丢失的17页病历中,有16页已经找回。究竟病历是如何丢失的,郑吉龙并不愿意多透露。 “当时病历丢了我们就报案了,我给几个接触过病历的人发短信,让他们赶紧归还。”郑吉龙说。 这一消息也传到吴兵的耳中,“医院的病历很有问题,就算他找到,谁还敢把老人送到那儿去?”吴兵一直怀疑母亲的病历被改过。 因为两审判决中,病历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找回大部分病历原件的郑吉龙已经于近日向北京高院提起申诉,“不管怎样,医院总要办下去。”他说。 文/丽案调查工作室记者张爽制图/周建文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