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少女网购宠物获保护动物猕猴

时间:2012-02-16 00:16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图为被解救的两只3个月大猕猴。 图为被解救的两只3个月大猕猴。

  年仅16岁的“90后”女孩小娟(化名)花了近7000元网购了一只猴子当宠物养,她去医院看望好友时,向好友炫耀她的“小宝贝”,不料隔墙有耳,碰巧被前来就医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警段炼听到了,这是明显的贩卖国家保护动物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他立即介入调查,并设计钓出了网上贩卖猕猴的上线梁某。昨日,梁某涉嫌贩卖野生保护动物被警方刑拘。

  今年才16岁的小娟家庭条件比较优越,又比较新潮,喜欢网购,为了与同龄人不一样,今年过年便一直想买只宠物玩玩,2月1日,当她看到网上有人在卖一只长得像猴子样的宠物时,她就拿出自己的7000元压岁钱来,网购了一只,自个在家养着玩。但没玩几天,她就觉得这只宠物比较眼熟,通过网上查询,她越来越发现这个小东西有点象猕猴。那可是国家保护动物啊!她心里有点惶惶然。

  2月5日,正巧好朋友去湖北中医院光谷院区看病,她前去看望时,与好友大谈这只宠物的乐趣,同时也很苦恼,如果是猕猴的话,那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能办证的,丢了吧花了这多钱又舍不得——这养与不养,都是个难题。

  “小宝贝”原是小猕猴

  小娟因此很苦恼,而民警段炼听到这里后暗暗吃惊,顾不得看病了,决定探个究竟,他立即亮明身份并详细询问了具体情况。从他的判断中,他觉得这只猴子,是不能买卖的。他一方面向上级进行了汇报,另一方面邀请动物学专家前往小娟家对她的“宝贝”进行辩认。

  经专家仔细比对,确定小娟所养的“宝贝”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小娟和家人也意识到随意买卖保护动物的问题严重性,她积极向警方提供另一条重要线索:那名贩卖人年龄不大,而且在网上挂名有2只猴子有售。民警段炼决定“引蛇出洞”——在网上发出信息,以相同的价格欲购另一只猕猴。果然,急欲脱手的贩卖人马上回信愿意交易,经过商谈,交易地点选在关南社区门口车站。

  民警扮买家钓出卖猴者

  2月5日下午4时左右,一辆出租车在关南车站停下来了,下来一个手提黑色大帆布包、身高一米七左右的瘦小年轻人。经小娟仔细辨认:网上卖猕猴的就是他。该男青年被设伏的民警当场抓获,从他的背包里缴获了另一只3个月大的小猕猴。

  经初步审讯,这个网上卖家梁某是河南新野人,今年20岁。前几年他上山砍柴时抓获了一对雌雄猕猴,他便把猕猴圈在家里养玩。去年11月,母猴生下了两只小猕猴。早就听说猕猴的“金贵”,便用家中两个小篮筐分别装下两只小猕猴,为防逃走,上面用铁丝网住,外面再用布遮挡,然后搭上货车来到武汉,租了一间房子后,就开始在网上发布信息。2月1日,他成功以7000元价格卖了一只给小娟,2月5日,又有买主要买剩下的一只,他丝毫没有怀疑地兴冲冲地前往交易地。

  网上卖猴该当何罪

  目前鉴于小娟的无知及不知情,警方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两只被解救的小猕猴已送往九峰森林公园,此案已正式移交武汉森林警方进一步审理。昨悉,梁某因涉嫌运输、贩卖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刑事拘留。梁某一下傻了眼,他根本不知道会造成这样的严重后果。

  据警方介绍: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不知道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严重性,根据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猕猴是我国濒危野生动物,被我国列为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记者 万勤 通讯员 李雨生 魏鹏

|(021)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