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白天在长寿一家超市里勤恳工作,对同事极为友善,到了深夜便成了四处作案的抢劫者,目标为夜晚单独行走的女子。昨日,长寿区检察院透露,这位“双面人”因犯下抢劫、抢夺案,被检方提起公诉后,法院现已做出一审宣判,判处该男子刑期14年,并处罚金1.4万元。 六次下手抢得上万元 2010年10月3日凌晨,在长寿一家超市上班的李某下班回家,经过校园路57号附近时,看见一拎着挎包独自在夜间行走的女子。随即,李某便尾随该女子至一光线昏暗的梯坎处,并突然加快速度,上前用力抓抢女子的挎包。 李某见女子不松手,还施以拳脚对其进行殴打,最后迫使该女子松手。李某则趁机抓住挎包迅速逃离现场。随后,李某跑到无人的地方,从女子挎包里翻出3000元和两部手机,然后将该挎包丢弃在了垃圾桶里。 尝到甜头后的李某从此一发不可收,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先后6次在长寿区陵园村附近或者向阳路一带,采用同样的手法,对深夜回家的单身女性实施抢劫、抢夺。截至案发,李某抢得赃物共计一万余元。 专找单身夜行女下手 李某到案后,很快被警方移送到长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时发现,李某在超市上班时,工作积极勤恳,乐于助人,对同事极为友善。当他的同事得知他抢人钱财已经被抓时,都还很疑惑,他会干出这种事儿。 据李某交代说,他曾在广州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便回到重庆老家,在长寿一家超市找了份工作,月薪2000多元。平日里,他喜欢打麻将,可常常输钱,还要付房贷,这让他觉得生活很拮据,便想找一条生财捷径。 李某交代称,他专找深夜对单身行走的女性“下手”,主要是这个时候街面上的行人较少,而且女孩的反抗不会太激烈,易于得手。 抢人手机被锁定目标 据悉,李某作案多次,而且次次成功,每次实施抢劫后,都没留下啥破案线索。直到有一天,李某用抢来的手机,给他一个好友打了一个电话,并被警方发现。随后,警方根据该线索,将李某捉获归案。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一审宣判,以李某犯抢劫罪、抢夺罪,合并判处刑期14年,并处罚金14000元。 记者 徐勤 通讯员 刘泽江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