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年前女会计邂逅男子 10年间单位巨款“借”给男友 潜逃时靠捡破烂度日 爱情价几何?1000万、18年 20年前偶然相识,随后又在街头邂逅,对于单身的蔡小红来说,男子张虹光是她冥冥之中的缘分。 10年中,在王府井外文书店任职的蔡小红甘愿为张虹光贪污侵吞公款上千万元,自己一分未占。潜逃期间,身无分文的蔡小红只能靠捡拾破烂为生。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二中院以犯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蔡小红有期徒刑18年;张虹光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邂逅马场结识男子 又在王府井巧遇 蔡小红是北京人,1985年接母亲的班,蔡小红进入北京市外文书店工作。因其是学统计的,所以就被分配到业务科任统计员,后来成为财会人员。这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1994年6月转制为股份公司,更名为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股份有限公司。 直到2002年退休,蔡小红的工作职责一直没变,负责公司总店与下属各个门店之间的货款往来工作。 在单位因为积极肯干,蔡小红深得领导的重视,同事间关系也很好。如果沿着这个轨迹走下去,她的人生兴许就是另外一种样子。然而20多年前的一次邂逅,改变了蔡小红的一切。 1989年,蔡小红当时只有34岁,在海淀区稻香湖附近的一个马场游玩时结识了张虹光。张虹光说自己是公司老板。不久,两人又在王府井街头巧遇,便互留了联系方式。 渐渐的,单身的蔡小红与张虹光成了朋友。其实,初中毕业的张虹光没有正式工作,并且已经有了家室。 借款男友生意缺钱10年“借”走上千万 交往不久后,1991年6月,张虹光找到蔡小红,说自己做生意缺钱想让她帮忙。于是蔡小红将一张下属门店刚交上来的货款支票交给了张虹光。 当时,王府井外文书店的十多家门店都要通过总店对外订书,在蔡小红所在的业务科,所有货款往来的支票均由蔡小红一人收付。因此即便她收到门店的支票未及时入账,也很难被发现。 “我也不知道自己图什么,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开始了。”说起自己的犯罪行为,蔡小红后来这样解释道。 张虹光很快拿着支票兑到了资金。“我当时还特意嘱咐他,说这是从门市收上来的货款,千万要还。他说没问题。”蔡小红告诉记者,可是第一笔借过后,张虹光没有还,不久又找来借第二笔。 此后,张虹光隔三差五地提出借钱。为了堵上以前的窟窿,蔡小红都没有拒绝。10年间,每次“借”出的钱少则几千块,多则二三十万。前前后后约有100多次,累计1000余万元。 其间,蔡小红也多次催款,“每次他都说有多好的买卖,就差一点钱,让我再借一点,等生意做成了,以前的钱就都还了。到后来,都不能不借给他,不借给他前边的钱没办法还”。 蔡小红并不清楚,张虹光用她给的钱长期在高档酒店包房租住以及用于各种高消费。 潜逃逃到云南景洪 靠捡破烂为生 2000年,蔡小红被调离原来的工作岗位,随后又顺利退休。 2006年,王府井外文书店在审计当中发现了问题,立即找到蔡小红回公司对账。蔡小红到公司露了一面后借故离开,之后便与张虹光一起逃匿到云南景洪。逃跑时,蔡小红带的钱不到千元。 因害怕留下痕迹,蔡小红和张虹光不敢坐飞机,而是乘坐火车先后逃到云南昆明,然后又坐长途大巴到达景洪,过起了隐姓埋名的落魄生活。 在当地,张虹光找了一个女友同居,他们与蔡小红住得不远,平时3个人在一起吃饭。曾给张虹光带来千万财富的蔡小红很快就穷得身无分文,除了张虹光平日的接济,她只能靠捡破烂度日。 2010年3月,身为球迷的张虹光跑去宾馆开房看球,暴露了身份,被警方抓获。在张虹光的带领下,民警抓获了蔡小红。 受审 全部认罪不愿律师为自己辩护 此案开庭时,蔡小红则多次打断了律师的发言:“我认罪,谢谢你的好意,就别为我找辙了。” 据了解,开庭前蔡小红曾多次拒绝请律师,表示自己全部认罪,没有必要花这个钱。最后,在家人的坚持下,蔡小红终于同意请了律师。 另外,在法庭上,当法官询问其到底拿走了多少钱时,蔡小红表示,一开始自己每拿走一张支票都记在一个本子上,后来退休时,看到没有人查,她就把本子扔了。 蔡小红说,从1991年至2000年期间,如果有门市财务账上交了货款但总店没有收到的,应该都是她拿出来的。 “当时这项业务就我一个人负责。”蔡小红表情平静地说。 上千万元巨款都被男友高消费 虽然贪污、职务侵占的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但蔡小红说自己一分也没见着,张虹光也表示这些钱都被他花了,其中一大部分用来支付房费了。 据了解,张虹光长期在各大酒店包房,其中不乏皇冠假日、天伦王朝这样的星级大饭店。后来付不起房费了,张虹光就搬到了和平宾馆、华泰饭店等星级低一些的饭店。 再后来实在没钱了,大概在1998年,张虹光从华泰饭店搬出来,在北太平庄附近租了一个房子。很多时候都是到了月底,饭店打电话让他交房租,他就会给蔡小红打电话,然后蔡就会拿着支票直接到饭店前台为他结账。甚至张虹光染上毒瘾后,买毒品的钱都是蔡小红拿来的。 1000多万元的钱全部被自己挥霍了,一个女人为了自己深陷囹圄,但是张虹光没有任何悔意,在整个庭审中没有说过一句道歉的话。张虹光甚至还对法官说自己有病,希望获得轻判。 判决共同犯罪 两人都是主犯 法院查明,根据二被告人的供述,每次拿钱都是张虹光提出,由蔡小红实施,最后交由张虹光使用。张虹光虽然没有参与实施截留支票的行为,但二人系共同犯罪,应共同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